星期五, 12 9 月

北院裁定沈慶京1億現金+2億「人保」停押 電子腳環、手機雙重監控

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資料照)

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涉嫌京華城容積弊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目前因腎臟感染黴菌,在台大醫院戒護住院治療中,律師聲請因病具保停押,台北地院昨天開庭詢問檢、辯意見後,今天裁定沈慶京以自己的名義提出1億元保證金,並覓得具相當資力者提出2億元書面保證後准予停止羈押,同時配戴電子腳環、隨身攜帶個案手機雙重科技監控。

裁定中並限制沈慶京限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並接受2種科技監技設備監控,電子腳環安裝於左腳。

受命法官許芳瑜昨(10)日開庭時指出,已收到衛福部立台北醫院、台北看守所的回函,醫院認為沈的腎臟感染必須開刀治療,北所則稱戒護人力有困難,合議庭評估是否已達因病具保停押程度,並提出可替代羈押的處分方案,令律師前往醫院詢問沈能提供的交保條件。

法官昨提出的3項具保條件,包括交保金必須高於今年初的1億元交保金額,並由有資力的保證出具相當金額的「人保」書面保證,並接受電子監控。

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蘇振文律見沈之後對於這3項條件都有意見,回復法官說,沈慶京被銀行抽銀根,只能提供1億元以下具保金;沈也沒有朋友敢沾染上這件政治案件,沈也不願意為難朋友,無法提供「人保」;電子監控方式則是希望採用「個案手機」每天定時報到方式,不要使用全時貼身的電子手環或腳環,以免干擾醫療器材及電波訊號。

蘇振文還說,沈慶京以往常去位於新北三芝的父母墳前致祭,今年過年、清明節都不能去,沈很過意不去,若獲交保想去掃墓,但沿途會經過北海岸,又擔心監控設備警示大響,讓法院誤會他要逃亡。

法官說,具保停押的目的是為了醫療,不是讓沈去海邊遊山玩水兼掃墓,若准予交保後,沈有前往三芝的需求,應先告知法院,以利通知轄區員警前往確認,以防止逃亡。

法官表示,若是裁定採用電子腳環也會知會醫院,於實施必要的治療、有干擾醫療器材疑慮時,得予暫時卸除監控設備;若找無人擔任「人保」,則具保金額就會提高,也會給予數日籌款期限。

合議庭今天評議後,裁定沈慶京有條件具保停押。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