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房東兩度猥褻騷擾女房客,法院判應賠償2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男子把房屋租給小芳(化名),他開車載小芳辦水電瓦斯用戶變更時,突播放色情裸露影片,還品頭論足說「國外女性性觀念開放」,要求與小芳「成為心靈好友」,竟伸咸豬手摸其胸部,還大讚嚇呆的小芳「妳也很大方」,刑事部分劉男被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與徒刑5月(應入獄),民事部分應賠償20萬元確定。
此案在刑事審理時還有一段插曲,劉男於上訴二審時宣稱,是小芳要跟他發生性關係,他嚴詞拒絕,還告誡小芳「妳是有夫之婦,不可以這樣」,才會被小芳誣告,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法官斥之「實屬無稽,不足採信」,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2021年4月14日把房子租給女子小芳與丈夫,16日開車載著小芳辦理瓦斯用戶變更後,邀請小芳共進午餐,劉男卻在車內說,國外女性性觀念開放,他還播放裸露影片,要求與小芳「成為心靈好友」,突然伸手觸摸小芳胸部性騷擾,小芳雖受驚嚇,但還要辦水電用戶變更,小芳暫時隱忍不發,兩人用餐後,當天下午到電力公司辦完手續後,劉男又遊說小芳與他秘密交往,之後又再度伸咸豬手,強摸小芳胸部,強制猥褻得逞。
小芳提出民事訴訟索賠50萬元,劉男辯稱沒有猥褻騷擾,是小芳變造錄音等證據誣告他,台中地院簡易庭一審不採信,判決應賠償20萬元,劉男上訴台中地院合議庭二審,辯詞與一審相同,合議庭也不採信而駁回,維持原審判賠20萬元,全案確定。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