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3 8 月

遭射後不理提分手 懷孕小三嗆渣男心理師「做愛做到流產吧」

張姓心理師與院內護理師發生不倫戀,事後不認帳,小三還簽下1500萬元的「禁愛令」。(情境照)

張姓心理師與院內護理師發生不倫戀,事後不認帳,小三還簽下1500萬元的「禁愛令」。(情境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南部某醫院擔任心理師的張姓男子,與院內護理師阿美(化名)發生婚外情,阿美懷孕生下女兒後,張男妻子也因借卵成功受孕,導致阿美「地位下滑」,被張妻逼簽1500萬元「禁愛令」,阿美不甘遇到渣男,發文控訴張男惡行,被張妻提告侵害配偶權和違約,法官審酌後,判阿美應賠60萬元。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2014年與妻子結婚,婚後兩年期間,張男為了考上心理師執照,一直由妻子工作養家,等張男考上執照後,夫妻倆人開始備孕,張妻卻發現自己不孕,接受人工受孕後也失敗;張男於2017年與院內護理師阿美展開戀情,兩人交往5年,阿美曾二度懷孕,並幫張男生下一個女兒。

張男原本要跟妻子離婚與阿美共組家庭,但妻子借卵成功受孕後,張男態度丕變,不但向妻子「自首」外遇,更向阿美提分手,張妻出面「主持公道」,逼阿美簽下1500萬元的「禁愛令」;阿美此時二度懷孕,她要求張男負責,但未獲正面回應,阿美無奈,怒嗆張男:「你把他做愛做到流產吧……小孩的生命算你結束掉的」、「別說我沒給機會~~你安排近期我們碰面做愛吧!如果你還能面對我,還能做愛,我就去拿掉小孩。」

阿美不甘遇到渣男,在臉書發文控訴張男惡行,結果被張男和妻子聯手提告妨害名譽罪,但檢方偵結後認定是抒發個人情緒不起訴。張妻另提民事求償,認為阿美介入她的婚姻並破壞雙方協議,要求阿美要賠1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阿美泣訴自己所遇非人,自己才是受害者,但法官認為,阿美確實介入張妻婚姻,與張男有不當交往行為且二度懷孕並生下一女,侵犯配偶權部分判她應賠40萬元;至於違反雙方協議部分,阿美也有違反雙方約定與張男有示愛接觸,因此這部分判她應賠20萬元,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