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2 7 月

闪灯路口皆未减速相撞1死 男驾驶判10月 女骑士丧女缓刑

妈妈骑机车载女儿与开车黄男于图中路口碰撞,母女飞落一旁农田里,女儿送彰滨秀传急救不治。彰化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黄男10月徒刑,母亲则是行经闪黄灯未减速,考量其承受丧女之痛,判处2月徒刑、缓刑2年。(民众提供)

妈妈骑机车载女儿与开车黄男于图中路口碰撞,母女飞落一旁农田里,女儿送彰滨秀传急救不治。彰化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黄男10月徒刑,母亲则是行经闪黄灯未减速,考量其承受丧女之痛,判处2月徒刑、缓刑2年。(民众提供)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伸港乡去年10月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名陈姓妈妈载著爱女急著回家,来到闪光黄灯路口,遭遇开车20岁水电工黄男,双方都未减速、撞在一起,女儿被撞抛飞、伤重不治。该案经彰化地院审理,依过失致死罪判黄男10月徒刑,母亲则是行经闪黄灯未减速,法官考量其承受丧女之痛,判处2月徒刑、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女载著女儿沿彰新路往西行驶,黄男开车沿中华路往南行驶,双方于路口碰撞,母女飞落一旁农田里,女儿右股、右胫骨折,送彰滨秀传急救不治。

法官表示,这起意外发生主因,系黄男没有遵守闪红灯路口「停车再开」规定,陈女行经闪黄灯路口未减速,责任较轻,且承受丧女之痛,身心已极度煎熬。少女死亡对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母亲既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家属,双重身分使她的痛苦远超一般刑罚能衡量。黄男虽尝试和解,但因赔偿金额落差过大未能达成,依过失致死罪判处10个月徒刑;陈女则获判2个月、可易科罚金,并缓刑2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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