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 8 月

前政院南服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 任澎湖議員期間涉詐助理費起訴

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因涉嫌擔任議員期間詐領助理費提起公訴。(記者劉禹慶攝)

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因涉嫌擔任議員期間詐領助理費提起公訴。(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前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與其夫婿蔡燈財,因擔任澎湖縣議員期間,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經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耿誠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全案偵查終結,今(17)日提起公訴,並將在押被告陳慧玲夫婦一併移審澎湖地方法院。

起訴書指出,陳慧玲自2014年12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止擔任澎湖縣第18、19屆議員,與其夫蔡燈財因入不敷出,由蔡燈財向澎湖縣議會虛偽申報親屬許姓、陳姓、洪姓、洪姓等人為陳慧玲之公費助理,致澎湖縣議會按月將「每月助理補助費」及每年「年終春節慰勞金」等費用分別撥付至許姓等人之金融帳戶內,再由蔡燈財將詐得之助理補助費,用以支付生活開銷或繳納其名下信用卡費及孝親費等用途,共向澎湖縣議會詐取645萬1234元。

經查陳慧玲夫婦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並宣告褫奪公權,不法所得將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並追征其價額。

主任檢察官請法院審酌國家立法給予議員補助費之本旨,系因議員所司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且常涉及專業,乃有補助期使遴用優質助理,協助問政,提高議事品質之必要,被告陳慧玲夫婦,僅因渠等入不敷出,即以虛報助理薪資之非法方式詐領澎湖縣議會之公費助理補助費,所為應予非難,渠等於偵查中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並均願意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適當之刑度。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