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新章(右)在傅崐萁花蓮縣長任內被延攬擔任職消防局及縣府秘書長。(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民進黨籍花蓮縣前議員劉曉玫2016年11月公開質疑時任縣長傅崐萁(現為立委)、秘書長顏新章(現為副縣長)介入花蓮理想大地渡假村土地開發案、逼迫業主賣地,劉曉玫開記者會、又於節目中公開一段錄音,指控顏新章逼迫梁姓業主出售理想大地的遊憩土地;顏新章控告劉曉玫公開播放梁與他的竊錄錄音,涉刑事妨害秘密罪,檢方不起訴後,顏新章再向台北地院聲請准予自訴,北院審理後駁回他的聲請,不得抗告確定。
傅崐萁於理想大地售地案被檢方起訴指控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偽證罪嫌,但一審至三審都判無罪,2020年判無罪確定。
顏新章在花蓮縣消防局長等任內,被控多次在上班時間替縣長傅崐萁家族成立的榮亮公司仲介農地買賣,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2021年判顏新章休職1年;休職期滿後,顏新章又回鍋當副縣長。
顏新章指控,劉曉玫於2016年11月24日在花蓮縣議會市政總質詢後,在議事廳外大廳召開記者會,播送梁姓業主在2014年10月31日竊錄梁與時任花縣消防局長顏新章,在消防局長辦公室內的非公開對話。
顏新章指控,劉曉玫又在同年11月26日、30日在民視政論節目中,公開播送這段錄音檔,指述他受傅崐萁指示,利用權勢、地位,逼迫梁低價出售理想大地渡假村的遊憩用地。
顏新章控告劉曉玫涉妨害秘密罪,檢方偵辦後處分不起訴確定,顏仍不服,向北院聲請准予提起刑事自訴。
北院調查,劉曉玫承認在記者會、節目中公開播放錄音,但顏的律師也承認梁錄音時,還有林姓第三人在場,當下是否真為梁、顏間的秘密對話,已有疑慮;且梁是談話的一方,不算竊錄「他人」之非公開談話,不符妨害秘密要件;況且對話內容是在討論理想大地土地出售的事,涉及梁的財產權利,梁錄音有保障自身權益的正當事由。
法官據此認定,檢方認為劉曉玫犯罪嫌疑不足,予以處分不起訴,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顏新章聲請自訴無理由,駁回其聲請,不得抗告,全案確定。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