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姓男子缺錢花用,偷小姨子房內2個小豬撲滿與小孩紅包,得手台幣9000元,賠小姨子10萬元,獲判緩刑2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丁姓男子缺錢花用,持剪刀跑到老婆娘家,偷小姨子房內2個小豬撲滿與小孩紅包,得手台幣9000元。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丁男坦承犯行,法官依加重竊盜罪判處丁男6月徒刑,丁男收判後認為太重上訴求輕判,二審法官考量,丁男已賠償小姨子10萬元,給予他緩刑2年機會。
判決指出,32歲丁姓男子缺錢花用,去年4月間晚上9時許,持太太給他的鑰匙,返回太太娘家,發現小姨子房間上鎖,丁翻越配偶房內窗戶,進入小姨子房內,偷小姨子房內2個塑膠撲滿,並持隨身攜帶的剪刀剪破撲滿,挖走撲滿內現金與小孩紅包共9000元。案經丁的小姨子報警追查,警方逮到竊賊丁男。基隆地檢署調查時考量丁男坦承犯行,依丁男犯加重竊盜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一審法官審酌丁坦承犯行,依丁男犯加重竊盜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18萬元罰金。丁認為判刑過重上訴求輕判,並在上訴期間,賠償小姨子10萬元,與小姨子達和解,二審審酌丁已賠償被害人損失,並達成和解,維持一審判處丁6月徒刑,但給予他緩刑2年的機會。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