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男子遇警盤查,把1包白色透明結晶體,塞入嘴中吞食,警員伸手試圖挖出,被徐男咬傷。基隆地院將徐男依妨害公務罪判處4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徐姓男子遇警盤查,把1包白色透明結晶體,塞入嘴中吞食,警員見狀把手伸入徐口中,試圖將不明結晶體挖出,被徐男咬傷,痛到大叫:「你不要咬我!」基隆地院審理時,徐男否認吞毒品,也沒有咬警察,不過法官勘驗警員身上密錄器後,認定警員2度伸手試圖挖出徐男吞入的不明物,被徐男咬傷,將徐男依犯妨害公務罪判處4月徒刑。
判決指出,60多歲徐姓男子今年1月24日午後,騎車行經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58巷口時,遇巡邏的東光派出所警員甄偉傑;甄員見徐男的機車牌臟污,難以辨識車號,上前攔下盤查時,徐突從外套口袋掏出1包白色透明結晶體,迅速塞入嘴中吞食;甄員見狀伸左手指試圖挖出徐男嘴中的物品,遭徐男咬傷食指;經支援警力趕抵,徐員已將不明結晶體吞入,無法得知白色結晶體的成分。不過,甄員驗傷後,將徐男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檢方以甄員檢具醫院驗傷單,將徐男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徐男否認當時吞下的是毒品,更沒有咬傷甄員;不過,甄員證稱,他當時是顧及徐男生命安全,2度把手指伸進徐男嘴內,試圖挖出不明物第1次沒戴手套,第2次才戴手套,過程中被徐男咬住食指,痛到大叫「你不要咬我!」他身上的密錄器有拍下整個過程。
法官勘驗甄員提供的密錄器畫面後認定,徐男當時確實有把1包白色透明結晶體塞入嘴內,企圖滅證,並咬傷甄員左手食指,依妨害公務罪判處徐男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