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夫在超商內偷拍正妹裙底風光,不慎碰到正美小腿而露餡,被法院判處4月徒刑。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人夫年初在住處附近超商購物,見1名穿著短裙的正妹小美(化名)在買飲料,露出修長美腿,被控把手機伸進小美小腿間,偷錄裙底風光時,不慎碰到小美的腿而露餡。新北地院近日審結,將該名人夫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28日下午1時55分,新北市一名人夫在五股一家超商購物時,見小美穿著短裙在選購飲料,露出修長美腿,把手機伸進小美小腿間,偷錄裙底風光,不慎碰到小美小腿,被小美髮現;蘆洲警分局獲報趕抵,查扣該名人夫手機,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官審理時,人夫坦承犯行,但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致未能與小美達成和解,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12萬元罰金。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