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監獄的洪姓教誨師因提前泄漏受刑人假釋一事,遭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記者林良哲攝)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在彰化監獄擔任教誨師的洪姓男子,參加假釋審查會議後,竟透過LINE系統提前向周姓受刑人之友人告知:「X,已幫忙。順利」等6字審議結果,檢方偵辦並將依「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將其起訴,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洪男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判決書指出,洪男擔任監獄教誨師工作,負責受刑人假釋審查、教誨教育等業務。依相關規定,他有提報進行審核及核轉「假釋審查會」審議,並出席「假釋審查會議」報告建議之許可權。
在2021年2月1日,洪男依規定參加假釋審查會議,當天下午4點35分就傳訊給周姓男受刑人的友人,只寫6個字:「X,已幫忙。順利」,提前泄漏周男已通過假釋審查的消息。而事後,周男也在2月25日獲得假釋。
洪男在偵查中坦承,確實提前告知假釋結果,檢方也認定,洪男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洪男明知保密規定,卻仍違反程序,且洪男身為公務員,本應嚴守保密義務,卻因私誼提前泄密,但考量他並無前科且坦承犯行,最後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但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8萬元。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