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 8 月

嘉義游泳教練沉水底14分鐘未被發現溺斃 2救生員滑手機未巡泳池被訴

嘉義地檢署。(資料照)

嘉義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62歲蔡姓游泳教練去年12月1日在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泳池溺斃,家屬調閱監視錄影器發現,蔡男沉入水底約14分鐘才被泳客發現、救援,提出救生設備未維護等質疑。嘉義地檢署獲報偵辦近日偵結,認為當天值班的25歲吳姓救生員、21歲楊姓救生員,事發時1人滑手機、另1人離開泳池,未巡視、監看泳客安全,依涉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吳姓、楊姓救生員都領有合格救生員證書,受雇擔任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救生員,去年12月1日傍晚6點許,2人輪值救生員勤務,應注意隨時觀察游泳者身心狀況及反應,防止溺水危險發生。

起訴書指出,蔡姓教練在事發當天傍晚6點18分56秒,沉入游泳池水底未浮出水面,直到6點31分58秒,其他泳客察覺異狀,告知救生員,吳員與另名周姓救生員(另為不起訴處分)發現蔡男溺水,將蔡男抬到游泳池岸,並通知救護人員送醫急救,蔡男到院時已沒有自發性呼吸心跳,晚間7點35分宣布急救無效死亡。

起訴書指出,事發當天傍晚6點18分許,吳姓救生員在值班座位上觀看手機,楊姓救生員為了在下班前完成巡視設備運作,未事先交代吳員,6點22分先行離開游泳池崗位,2人疏於未注意巡視、監看游泳池內泳客安全,未來及時發現蔡男沉入水底異狀而施行救護、防止溺水,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吳、楊2人。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