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7 7 月

被家暴16次的成都女子,法院判決「前婆婆」返還90多萬

7月17日,「女子兩年被丈夫家暴16次」財產糾紛案迎來新進展。當事人小謝發布視頻稱,前婆婆因未繳納上訴費被撤銷上訴,一審法律判決正式生效。前婆婆應當返還91萬餘元,分割比例將在離婚財產分割中進行分配。

此外,小謝也收到了關於「賀某陽刑事案件」二審的消息,將採用書面審理,不再公開開庭審理。

「孩子的撫養費和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一分錢都沒有給我。」小謝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她只想要公平公正。

小謝說,目前,她的身體狀況並沒有改善,左腎無功能,經常會貧血,需要定期檢查。

公開資料顯示,小謝自2021年7月起到2023年4月,兩年期間被丈夫賀某陽家暴16次,導致內臟多處不同程度受損,需要終身戴著糞袋生活。

小謝和賀某陽於2024年6月離婚。同年12月,賀某陽被控故意傷害罪、虐待罪一案宣判,執行有期徒刑11年。此外,判處賀某陽民事賠償,金額共計37萬餘元。

據小謝介紹,賀某陽多次轉移家庭財產,先後從自己賬戶向其母親名下公司賬戶轉賬200萬元,並備註為借款,之後將一部分又轉回原賬號,剩餘90萬未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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