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濟南萊蕪村民:我們為何十年告不倒劣跡斑斑的村主任?

金秋十月,收穫的季節。從濟南市萊蕪城區駕車向西南行駛15公里,走過晾曬著金黃玉米的鄉間公路,跨過大汶河,記者此行的目的地牛泉鎮大庄村就在眼前。

這是一個現有3467人口的村子,據稱為牛泉鎮第一大村。
村子中間的主要道路,硬化了的路面已經坑窪不平,車輛不得不隨時減速繞行,輪胎軋上曝起的石子,不斷發出嘎嘣嘎嘣的聲響。
道路北面,已經建起六棟五層的樓房,樓房西側毗鄰的是一排排的農家房舍,有的是齊脊的紅瓦房,有的是用水泥建成的平房。而在路南,則有幾棟建築考究的連體別墅,在樓房和瓦房之間,顯得如此鶴立雞群。別墅東面,是村裡的小廣場,一個水泥澆鑄的紅旗模樣的建築物佇立在廣場中央,「紅旗」表面,油漆已經脫落殆盡。
圍繞樓房、別墅和「紅旗」出現的問題,從2010年開始,該村村民已經連續十年向各級政府反映和舉報。2013年5月29日,萊蕪誠達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書面的萊誠達會所財審字【2013】第08號《審計報告》;2013年7月4日,原萊蕪市萊城區由紀委、政法委等11個部門組成的「處理大庄村問題聯合工作組」,出具了書面的《關於對大庄群眾反映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審計出的問題和調查給出的處理意見,至今仍未落實,從而引發了該村村民新一輪的上訪和舉報。
被舉報人是原任村書記的現任村委會主任陳華春。村民對十年舉報未果之事頗感無奈:這位劣跡斑斑的村主任,怎麼就成了的個「不倒翁」?
據了解,陳華春從2004年起擔任村黨支部書記,2012年因挪用集體資金40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3年,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4年,又被法院改判為免予刑事處罰。2019年,陳華春採取非法手段,由56名村民以「補選」的方式再次進入村級領導班子,成為村民委員會主任。
根據審計、調查兩份報告顯示和亓春群等360餘名村民簽名按手印的舉報材料來看,村主任陳華春橫行鄉里,長期把持村級政權,侵吞集體資產,侵害群眾利益,欺壓殘害百姓,傷害他人致重傷,並稱其為名副其實的「村霸」惡勢力。
挖空心思聚斂不義之財
2008年、2010年,牟汶河攔河閘一、二期工程,共計撥付給牛泉鎮大庄村各項補償款572.9056萬元;2010年,晉中南鐵路建設徵用大庄村土地50餘畝,獲得補償款217.1066萬元。兩項收入為790.0122萬元。據調查查實,其中679.4458萬元支付給了該村居民樓工程。
村民反映,時任村書記陳華春與時任村主任王學卿沆瀣一氣,不敢明目張胆地貪污這些巨款,就採取「曲線救國」的方式,在本村極少數人同意的前提下,挪用應該補償給村民的錢,加上政府財政補助以及土地復墾的撥款上千萬元,以舊村改造的名義,於2010年開始建設村居民樓,牟取暴利。
審計報告顯示,大庄村共建設居民樓156套,總面積20805.58㎡,以760元/㎡至880元/㎡不等的價格承包給施工方,陳華春再以1100餘元/㎡的價格銷售,售樓款總收入2250.7062萬元,而在該村財物賬目中,售樓款入賬僅為750.9665萬元。
一位李姓村民說,陳華春、王學卿把售樓款裝入了自己的口袋,村民應該得到的征地補償,至今還是未見一分一文。
關於廣場上建設的那座磚混壘砌的「紅旗」,經審計,建設該工程共投入31.338萬元,其中水泥9520元,砂子3580元,石子280元,工程款30萬元。王姓村民說,這是用村裡拆除老房的舊磚壘砌的,村財務下賬支出了70萬元,相當於村民購買五、六套樓房的費用。
幾乎與建設村居民樓同時,陳華春、陳和春二人的別墅樓房,佔據村裡最好的位置也緊鑼密鼓地開建。村民代表反映,其二人建設別墅所用材料和人工,全部搭上了居民樓建設的「順風車」,一切花費開銷都記在了舊村改造的賬下。
村民代表亓春群說,本村的居民樓,審計報告上說是156套,實際登記在村裡賬下的是158套,這就說明陳華春、陳和春的別墅包含在內。
另據村民證實,陳和春是陳華春的堂哥,是原萊蕪市紀委幹部。
調查報告中也查實,2009年4月17日,陳華春、欒曰軍、陳文春、陳長春4戶村民申請建設宅基地,原萊蕪市政府以萊政土字【2009】41號文予以批准,每戶宅基佔地面積為200㎡。
事實上,為給身為國家幹部的堂哥陳和春建房,陳華春採取欺騙的手段,以欒曰軍的名義為陳和春申請建房並獲得批准,兩人於2010年7月建成了二層的連體別墅兩棟,每棟別墅實際佔地面積達330㎡。陳華春四弟陳長春申請下來的宅基地,以1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牛泉鎮農村信用社,該信用社於2011年11月建成營業室,並已投入使用,實際佔地面積達378㎡。另外,陳和春姐夫、原萊蕪市水利局局長亓卓坤,購買大庄村村民欒義營的老宅基地,於2010年10月建成豪華住宅一處,佔地面積達240.16㎡。
調查報告對以上問題給出的處理意見是:
陳華春超佔130㎡,「屬非法佔地行為」,「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陳和春未經批准,佔用大庄村居民點330㎡建二層樓;萊蕪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未經批准,於2011年11月佔用牛泉鎮大庄村居民點378㎡建農村信用聯社營業室;亓卓坤未經批准,於2010年10月佔用牛泉鎮大庄村居民點240.16㎡建住宅,均「屬非法佔地行為」,「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罰款。」
陳長春買賣宅基地是由其大哥陳貴春經手,由於陳貴春因病住院(目前已死亡),國土分局將儘快立案查處。
大庄村村民代表說,原萊城區的聯合工作組形成的調查報告中提出的處理意見,至今已過去七年沒有一項落實到位。據筆者了解,因區劃調整,原萊蕪市劃歸濟南市以後的2019年9月份,迫於黨紀壓力,陳和春交出了非法建築的樓房的鑰匙,但村民很快發現,大庄村所在的「管理區」進駐陳和春的樓房,「名義上是辦公,實際上是在變相保護陳和春的這處別墅。」一位張姓村民說。
陳華春視集體和群眾利益為糞土,村集體資產儼然成為他個人的私有財產。除此之外,陳華春還夥同他人瘋狂開採礦產資源,長期非法無償佔用本村大面積的基本農田存放河砂,非法獲取暴利。
大庄村村民反映,2005年前後,時任村書記陳華春,夥同村主任王學卿、其大哥陳貴春以及孟憲波等人,開始對大庄村汶河河段的河砂進行開採,致使195畝河灘地變成一個個巨坑,永久無法恢復。2010年,原萊蕪市攔河閘管理處要在大庄村河段施工,陳華春、孟憲波等人利用裝載機、挖掘機及幾十艘抽砂船,瘋狂突擊盤砂,並於2010年8月份佔用大庄村31.8畝土地存放河砂達數十萬方,到目前為止,十餘年來從未向村繳納過佔地費用。調查報告中也要求限期清理,至今未落實。後來,陳華春等人存放的河砂被航拍發現,牛泉鎮黨委書記吳某峰聯繫了建築商,幫助陳華春銷售掉部分河砂,但目前仍有三萬餘方盜挖河砂存放在楊學桂和孟憲波強佔而未交納承包費的這兩片土地。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陳華春被開除黨籍、不再擔任村書記後,其舊村改造、村內道路工程建設以及采砂的合作夥伴楊學桂繼任村書記,在今年萊蕪區集中清理砂石資源時,陳華春、孟憲波、楊學桂偽造河砂銷售票據,欺騙政府。
另據調查,2011年4月份,為讓村兩委成員帶頭購買其建設的居民樓,陳華春動用集體資金,為包括自己在內的6名村幹部每人給予2萬元的購房補貼,調查報告「定性為違反財經紀律錯誤行為」。亓姓村民證實,6名村幹部退回12萬元的補貼款後,村財務並未入賬,「這筆錢被調查組拿走了!村黨支部委員盧詩軍2012年調查時自稱未購樓房,卻在2018年調查時提供出2012年購樓票據,用來欺騙組織,對抗調查!」他說。
「村霸」實至名歸
陳長春是陳華春的親弟弟,村民稱陳長春是接替陳華春把持村級政權的「備胎」。據村民提供的舉報材料說,陳長春長期霸佔村裡的灌溉機械,還藉助其哥哥陳華春的權勢,承攬村裡的各種工程,積極充當陳華春的打手,在村裡隨意打罵、欺壓群眾。就是這種德行的人,卻在牛泉鎮石門水泥廠加入了黨組織,後經村民舉報,其黨籍被開除。
教師王昌峰一家與陳華春一家住鄰居。2003年7月2日,因陳華春家將生活垃圾傾倒在王昌峰家門口,兩家發生矛盾,在此後的近一個月的時間裡,陳華春及其大哥陳貴春、四弟陳長春多次闖入王昌峰家中尋釁滋事,對王昌峰一家進行無休止地謾罵侮辱。當月9日,陳華春一家在將王昌峰打傷後,又將他妻子亓玉瑩綁架,用王洪新的車拉走,非法拘禁在外地,兩天後才被當地派出所解救出來。
2003年7月30日,只有王昌峰妻子亓玉瑩一人在家。早7時許,陳華春夫婦帶領陳貴春夫婦、陳長春夫婦共六人,採取砸、鋸的方式,強行破開王昌峰家兩道門鎖,一擁而上將亓玉瑩打到在地,又強行將其拖拽到大門外在烈日下暴晒達七個多小時。陳華春用自己的鎖,鎖住了王昌峰家門,不許王昌峰一家人進門,直到當年9月15日,牛泉鎮派出所才向陳華春要來鑰匙,王昌峰一家人才得以回家。2004年8月24日,原萊蕪市公安局萊城區分局對亓玉瑩的傷情進行了鑒定,出具萊城公技法字(2004)第523號《法醫學鑒定書》,結論為:重傷。
王昌峰說,當時,陳華春讓陳長春攬起打人的責任,公安部門也把陳長春抓了,但是很快就為他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釋放,至今已經過去十七年了再無下文。而其妻子亓玉瑩目前生活仍不能完全自理,天天靠藥物維持治療,並留下終身殘疾。
村民反映,自2001年以來,陳華春、陳長春、王學卿等人,毆打上訪反映情況的群眾達十餘起。
2018年11月16日、2019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5日,陳華春、陳長春、王學卿、張慶文、盧詩軍等人,連續四次對上訪反映情況的村民亓春群進行毆打,並蓄意製造車禍,企圖對亓春群下死手。
大庄村村民認為,陳華春長期把持村級政權,籠絡其族弟胞兄及社會人員,形成以其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大肆聚斂不義之財,侵吞集體資產,侵害群眾利益,欺壓群眾,毆打村民致重傷,實屬「村霸」行為。陳華春在原萊城區委11個單位組成的聯合工作組調查後未處理,歷經村民十年舉報屹立不倒,而且在歷時三年的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也毫髮未損,更加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村民苦不堪言。
現年74歲的退休教師王昌峰憂慮地說:「陳華春一家害得我們有家不能回,在外躲了十六、七年了。想賣掉老宅子,陳華春也千方百計地阻撓。『村霸』陳華春團伙不除,何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全面勝利?」(人民資訊)
轉自:http://www.12hnews.com/news_society/284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