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9 7 月

攜超量捲煙與雪茄回台挨罰 女「股票遭凍結」秒繳清罰鍰

何女在士林分署繳清全數罰鍰。(士林分署提供)

何女在士林分署繳清全數罰鍰。(士林分署提供)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區31歲何姓女子,於去年9月10日及同月30日,分別自韓國仁川與首爾入境時,攜帶共計28.6條捲煙及1280支非葉卷雪茄,已超出免稅數量標準,卻未依規定申報,即從免申報通道通關。經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認定違反「煙酒管理法」,裁處罰鍰5萬餘元,並依法沒入相關物品。

士林分署指出,本案於今年4月移送執行。書記官調查發現,何女名下持有富喬等上櫃股票,遂於同年6月27日依法聲請扣押並執行凍結。何女接獲通知後,隨即聯繫執行機關,並稱當時誤以為僅須補申報即可攜帶超量香煙,未悉相關法規;經執行人員溝通協助,何女於7月18日繳清全數罰鍰,順利解除股票凍結。

士林分署表示,依現行規定,入境旅客攜帶煙品若超過免稅額度,即捲煙200支、雪茄25支或煙絲1磅,應主動申報,切勿心存僥倖,避免因違規而面臨重罰;未申報者除遭沒入外,亦將依《煙酒管理法》第40條處以罰鍰,並移送行政執行程序。

士林分署提醒,相關裁罰一經移送,執行機關得依法查扣存款、不動產、有價證券等財產,必要時並得限制出境或拘提。民眾如遭裁罰,應儘速繳納或申請分期,避免衍生額外執行成本與財產損失。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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