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9 7 月

打AZ疫苗5個月後亡、家屬求償百萬 法院:不符合保單「住所意外事故」

林男家屬接種AZ疫苗5個月後死亡,主張屬意外事故請求理賠119萬餘元,法院認定死因為肺炎且非發生在住所範圍內,不符保單條件,判決駁回。(資料照)

林男家屬接種AZ疫苗5個月後死亡,主張屬意外事故請求理賠119萬餘元,法院認定死因為肺炎且非發生在住所範圍內,不符保單條件,判決駁回。(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林男2021年接種AZ疫苗5個月後死亡,林姓死者家屬主張要求富邦產險理賠119萬多保險金,但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死因為肺炎,與疫苗無直接關聯,也不符合保單的「住所意外事故」條件,判林家敗訴。

家屬指稱,林男2021年9月接種第二劑AZ疫苗後出現頭痛、發燒等癥狀,並於同年12月癱瘓住院,隔年2月病逝。主張死亡原因為疫苗引起的格林巴利症候群與上消化道出血等副作用,應屬意外傷害,依其所投保的「全馨守護家庭型」保單條款,被保險人符合理賠條件,遂請求給付包含失能補助、住院補助、殯葬費等共計119萬多。

富邦產險辯稱,林男於接種疫苗至死亡已相隔數月,期間並無直接的因果連結,且死亡證明書載明死因為「肺炎」,方式為「自然死」,並未經衛福部認定為接種疫苗造成之不良反應,且保單承保內容限定為「住所意外事故」,即使死亡與疫苗有關,其接種地點也不是住所,無法構成承保事故範圍。

法院審酌各項資料後認為,林男因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病症住院,死亡證明書記載為肺炎所致,富邦也向衛福部提出的接種救濟申請審議結果,也認定林男死因與疫苗無關。

而且,即使假設死亡與疫苗相關,接種地點亦非住所地,不符合保單中「住所地址範圍內」的限定條款,因此無法請求給付保險金,原告主張既難認定成立,其聲請假執行也失據,應一併駁回。最終,法院判決原告敗訴,須負擔全額訴訟費用。全案仍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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