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判決定讞。(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花蓮新城鄉20歲跆拳道黑帶高手陽慶皇,前年4月晚間騎機車尾隨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高二女學生,至河堤邊接近她假裝問路再勒暈她,拖到堤邊水泥階上性侵,事後誘少女走進涵洞,再以69公分長的電線皮勒脖企圖殺人滅口,女子滿臉血痛苦求饒,陽男才罷手,索取她個資威脅不準報警,才放她走。
花蓮地院一審將陽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徒刑、殺人未遂罪判8年,2罪合併執行15年徒刑,二審、三審都駁回檢、辯上訴,維持15年徒刑定讞。
陽男國中時期開始練跆拳道,練到黑帶,學生時期曾經得過2次金牌,不料滿18歲後竟因色慾薰心,淪為攔路之狼,自誤前程。
2023年4月某日晚間7點半,17歲女學生在新城鄉附近獨自騎電動自行車,陽男騎機車尾隨其後,行經河堤邊時喬裝問路,藉機靠近女方,趁她不注意時,出手以手肘內側從後勒暈女方,拖至河堤下方水泥梯上性侵。
陽男事後擔心犯行曝光,騙她說要帶她去宮廟清洗,引誘她走進河堤下方涵洞,陽男隨手撿起電纜線塑膠外皮,從她後方勒她脖子,藉身高體型優勢,將她以上吊般的姿勢往上方勒緊,欲殺人滅口,女高生呼吸困難,眼鼻出血,暈眩癱軟,陽男竟不罷手,還想撿磚塊砸她,被害女忍住疼痛與恐懼,滿臉鮮血苦苦哀求陽男放過自己。
陽男怕被警察抓,脅迫女子留下電話、學校、住家地址等個資後才離開。被害女滿身是傷回家,家人相當心疼,安撫情緒後再陪同報警處理。
醫院驗傷確定被害人脖子有勒痕、挫傷合併瘀青,額頭與臉頰瘀青,眼結膜出血、流鼻血、頭暈嘔吐、雙手雙膝都有鈍挫傷,下體有性交痕迹。
花蓮地院認定陽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依強制猥褻、殺人未遂等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罪刑過輕提上訴,陽男也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三審皆維持原判定讞。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