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监教诲师提前向友人外漏受刑人假释审查结果被判有期徒刑4个月。(资料照)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一名在彰化监狱担任教诲师的洪男,因为「大嘴巴」把受刑人已通过假释审查的消息,提前告知有枪砲前科的周男,此事被检方得知,依《刑法》第132条「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起诉。该案日前经彰化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洪男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8万元。
洪男在彰监担任教诲师逾20年,平日负责尽职,颇受受刑人尊重。与洪男有同乡之谊的周男,急于想得知关在彰化监狱的友人李男是否已通过假释,便透过洪男打听,结果洪男在假释审查会议后,随即透过LINE向周告知「X,已帮忙。顺利」审议结果,检方认定,教诲师负责受刑人假释审查、教诲教育等业务。依《受刑人假释实施办法》规定,假释审查会的讨论内容、决议结果均属机密,必须等到法务部矫正署正式核定后,才能通知受刑人。
判决书指出,教诲师在2021年2月1日参加假释审查会议后,提前泄漏周男已通过假释审查的消息。周男最终也在同月25日获准假释出监。
本案由检察官指挥法务部廉政署侦办,洪男在侦查中坦承犯行,并与证人李男的说词相符。此外,检方也调阅相关证据,LINE对话纪录:证明洪男确实提前告知假释结果、假释审查会议纪录:确认李男的假释案在会议中通过,显示洪男明知保密规定,却仍违反程序。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