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6 8 月

彰監教誨師「大嘴巴」泄假釋審查結果給友人 被判刑4月

彰監教誨師提前向友人外漏受刑人假釋審查結果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資料照)

彰監教誨師提前向友人外漏受刑人假釋審查結果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資料照)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一名在彰化監獄擔任教誨師的洪男,因為「大嘴巴」把受刑人已通過假釋審查的消息,提前告知有槍砲前科的周男,此事被檢方得知,依《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起訴。該案日前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洪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洪男在彰監擔任教誨師逾20年,平日負責盡職,頗受受刑人尊重。與洪男有同鄉之誼的周男,急於想得知關在彰化監獄的友人李男是否已通過假釋,便透過洪男打聽,結果洪男在假釋審查會議後,隨即透過LINE向周告知「X,已幫忙。順利」審議結果,檢方認定,教誨師負責受刑人假釋審查、教誨教育等業務。依《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規定,假釋審查會的討論內容、決議結果均屬機密,必須等到法務部矯正署正式核定後,才能通知受刑人。

判決書指出,教誨師在2021年2月1日參加假釋審查會議後,提前泄漏周男已通過假釋審查的消息。周男最終也在同月25日獲准假釋出監。

本案由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洪男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與證人李男的說詞相符。此外,檢方也調閱相關證據,LINE對話紀錄:證明洪男確實提前告知假釋結果、假釋審查會議紀錄:確認李男的假釋案在會議中通過,顯示洪男明知保密規定,卻仍違反程序。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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