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6 10 月

指使女友誘男子見面銬樹上洗劫 男甫出獄又依加重強盜罪起訴

嘉義地檢署今天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情侶檔陳男與安女。(資料照,記者丁偉傑攝)

嘉義地檢署今天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情侶檔陳男與安女。(資料照,記者丁偉傑攝)

〔記者丁偉傑/嘉義報導〕甫出獄4個月的陳姓男子不滿安姓女友與謝姓男子有所聯絡,去年12月間指使安女約出謝男後,誘騙至嘉義縣中埔鄉赤蘭溪堤防附近人煙稀少處,持西瓜刀恫嚇,並用手銬將謝男銬在樹上洗劫手機、現金等財物。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這對情侶。

起訴書指出,陳男(28歲)因毒品、槍砲等案入獄,去年8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出獄僅4個月,因不滿安姓女友(32歲)與謝男聯絡,於12月18日凌晨零時左右,指使安女約出謝男,佯稱會面,2人開車將謝男誘騙至中埔鄉赤蘭溪堤防附近人煙稀少處。

隨後陳男取出手銬,將謝男銬在堤防旁樹上,接著命安女從車內取出30公分長西瓜刀恫嚇,逼謝男交出手機與密碼。

陳男與安女搶走謝男手機及身上現金3100元與郵局金融卡後,解開謝男手銬,繼而恫嚇謝男須趴在地上往前看,若轉頭會傷害他等語,隨後2人駕車逃逸。

事後,謝男報警,水上分局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2天後逮捕陳男與安女,2人一度坦承犯罪,後又互推責任,辯稱無意搶奪財物,僅是為嚇阻謝男。檢方依物證、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調查後認定,陳男與安女涉犯刑法攜帶兇器加重強盜罪,予以起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