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年輕男女捷運站吸煙自拍慘了 網諷「真的低能」

台北捷運南港站傳出有對年輕男女在月台上公然吸煙,還被拍成短片上傳至社群平台。(記者劉慶侯翻攝自Threads)

台北捷運南港站傳出有對年輕男女在月台上公然吸煙,還被拍成短片上傳至社群平台。(記者劉慶侯翻攝自Threads)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捷運南港站傳出有對年輕男女在月台上公然吸煙,還被拍成短片上傳至社群平台限時動態,結果被轉載至Threads,掀起社會眾議。警方表是,兩人行為觸犯「大眾捷運法」,及「煙害防製法」,可處1萬元罰款。捷運警察隊不排除查對方身分開罰。

警方表示,兩名年約20歲左右的年輕男女,日前在台北捷運南港站月台拿著香煙,其中有人趁保全背對時迅速點火,過程邊抽邊嘻笑,互相嘲諷稱對方「低能兒」,自嘲「瘋子欸,還錄影!」行徑誇張。

結果兩人荒唐行徑被拍成影片上傳至IG限時動態。這支僅數秒的影片再被網友轉載至Threads,立即引起關注和議論。有人不禁也謔稱:「果然承認自己低能」,將罪證自拍自證。

捷運警察隊表示,捷運車站全面禁煙,警方雖尚未接獲報案,但影片內容若屬實,違者可依「煙害防製法」處以罰款。不排除將會主動追查事發身分與地點,依法究辦。

警方表示,依煙害防製法規定,不得於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吸煙,違者可處2千元至1萬元罰鍰。「大眾捷運法」則規定於捷運系統內吸煙,應依煙害防製法規定,裁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款。

但依行政法規定,應由法定罰鍰額最高的主管機關裁罰。因此,民眾於捷運上違法吸煙,將由交通局告發後,移請衛生主管機關依煙害防製法裁處。兩人應被各罰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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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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