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男子虐殺倉鼠還切成塊… 法官判拘20日、罰2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李男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20日,併科罰20萬元。(記者吳升儒攝)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李男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20日,併科罰20萬元。(記者吳升儒攝)

〔記者吳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透過網路領養兩隻倉鼠後,竟於去年9月24日凌晨,在家中玩弄倉鼠後,見兩鼠沒動靜,竟拿小刀割尾,另一隻則慘遭切碎。事後,李男竟將兩隻倉鼠送醫,被醫方人員發現後,報警處理。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李男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20日,併科罰20萬元。

檢警調查,李男透過網路他人領養倉鼠2隻,案發當時將兩隻倉鼠拿出來玩弄,見兩隻倉鼠沒甚麼反應之後,先拿小刀切割其中一隻倉鼠尾巴;隨後又切碎另1隻倉鼠,導致倉鼠當場死亡。

李男被逮後向檢察官坦承犯行,並宣稱自己罹有精神疾病,同時患有躁鬱、憂鬱等癥狀。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李男違反動物保護法,依法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卻發現,李男雖自稱罹有精神疾病,但卻未提出診斷紀錄,反而是在犯案後才撥打電話給精神醫院,表示需要協助希望就醫;此外另也查出李男目前進行毒品戒癮治療。

法官認為,李男已坦承犯行,且能清楚敘述案發時的狀況,無再贅行鑒定被告於犯案當時,是否有何精神障礙事由存在的必要。故依違反動物保護法中的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判處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併科罰20萬元。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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