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詹姓醫師利用觸診機會,隔著衣物搓揉A女右側胸部及乳頭,兩天後再度犯案。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台北市詹姓醫師診療過程中涉嫌兩度藉觸診之名對一名女病患進行猥褻,包含隔衣搓揉胸部及乳頭。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8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詹男為台北市松山區某診所醫師,並自2023年7月起,負責為病患A女進行復健治療。2024年1月24日傍晚5時許,詹男於診所先利用觸診機會,隔著衣物搓揉A女右側胸部及乳頭;兩天後再度犯案,分別以雙手隔衣觸摸A女左右胸部及乳頭。
A女察覺異樣後,積極搜證後報警處理,並在丈夫的陪同下到案說明。檢警依據A女所錄密錄器畫面、陳述展開偵辦,而詹男事後則在法院準備程序中坦承猥褻犯行。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審酌詹男提出其曾於北部知名醫院就診的診斷證明書、感謝狀等為證,認詹男犯後自白,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獲得對方諒解;另考量其長期從醫,並自述罹患失智及帕金森氏症、控制能力下降,且無前科,認為其經此次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後應能警惕自律,因此予以3年緩刑,期間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並付保護管束;若詹男於緩刑期間若違反法院指定事項,檢方仍可聲請撤銷緩刑,依法執行刑期。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