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公布《山西呂梁永聚煤業有限公司辦公樓「11·16」重大火災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
2023年11月16日6時30分許,山西呂梁市離石區永聚煤業有限公司聯合建築辦公樓二層浴室發生火災,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傷,過火面積約9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4990.26萬元。2024年4月份,事故調查報告公布,認定該起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指出了事故原因、提出了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評估報告顯示,涉事企業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隱患,制定整改責任清單,逐一整改落實,投資3750萬元用於火災事故後消防重建,配置了消防設施,成立了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明確了消防管理責任。同時加強了安全教育宣傳、強化了應急救援和疏散逃演練工作,提高了全員安全意識。
經核查,相關部門對涉事相關企業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已落實。
一
永聚煤業實際負責人等13人被提起公訴
犯罪嫌疑人韓文明(永聚煤業實際負責人)、馬建國(永聚煤業機電副礦長)、申文文(永聚煤業安全副礦長)、馬峰(永聚煤業礦長)、薛根平(永聚煤業地面機電隊長)、賈麗強(永聚煤業安保科科長)、梁磊(永聚煤業保安隊長)、閆展望(永聚煤業副總經理)、王治平(東泰公司總經理)、王雲峰(永聚煤業綜合辦主任)10人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陳熙吊籃公司陳瑞強(總經理)、葉國梁(安裝工)、葉憨則(業務員)3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山西呂梁離石區人民檢察院於2024年11月12日向離石區人民法院對該兩案提起公訴,離石區人民法院正在審理中。
永聚煤業公司王慶斌(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實際已調離崗位)、賀澤軍(浴室管理員)、王志文(吊籃維修工)、蘇甜勇(保安當日值班長)、毛建武(副總經理兼培訓中心主任)5人違法行為與本案後果關聯性較弱,2024年10月23日呂梁市公安局離石分局與法院、檢察院會商,決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該5人已被解除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2025年3月5日,呂梁市應急局對免於刑事處罰的5人予以行政處罰立案。
二
永聚煤業被罰款1500萬元
實際負責人被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024年9月30日,呂梁市應急局對永聚煤業作出15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4年10月8日罰款已落實到位。
2024年11月12日,呂梁市應急局將永聚煤業實際負責人韓文明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024年11月13日,呂梁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長治市陳熙吊籃開發有限公司作出4.75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葉憨則作出0.275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4年11月25日罰款已全部落實到位。
2024年11月13日,呂梁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山西省煤炭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作出2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4年11月13日罰款已落實到位。
2024年10月31日,呂梁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呂梁亨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沒收管理費0.4167萬元並處1.035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負責人薛寶生作出0.103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4年11月8日罰款已全部落實到位。
三
永聚煤業生產礦長等2人被吊銷主要負責人資格證書
2024年10月25日,呂梁市應急局於對沙飛(永聚煤業生產礦長)作出「吊銷煤礦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資格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年11月7日山西省應急廳已經吊銷沙飛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資格證書,並上報應急管理部備案。
2024年10月25日,呂梁市應急局對劉文強(東泰公司、永寧煤焦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實際為東泰公司供應部科員)作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年11月7日山西省應急廳已吊銷劉文強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資格證書,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並上報應急管理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