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9 9 月

毒品通緝犯竹北市區橫衝直撞 撞倒5機車騎士輕重傷

毒品通緝犯竹北市區橫衝直撞,撞倒五機車騎士輕重傷,被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毒品通緝犯竹北市區橫衝直撞,撞倒五機車騎士輕重傷,被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徐姓毒品通緝犯吸毒後開車被警方攔檢,因怕通緝身分曝光,竟無視其他人車安全,在竹北市區橫衝直撞闖紅燈又逆向,撞倒5名機車騎士,新竹地院依肇事逃逸與公共危險等罪判刑。

法官調查,另案羈押中的徐男去年12月16日上午,在新竹縣湖口鄉湖口工業區某土地公廟,以將甲基安非他命置入玻璃球吸食器內燒烤後吸食煙霧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另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當天中午徐男開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與光明六路交岔路口停等紅燈時,遭竹北分局竹北派出所巡邏警員發現車牌逾檢註銷而攔查,徐男惟恐警員查悉其攜帶毒品且為通緝犯身分,竟高速、任意變換車道、闖紅燈、逆向等方式駕車行駛在竹北市區,罔顧用路人、行車車輛安全,致生公眾交通往來危險。

徐男貿然左轉駛入中央路,當時多名機車騎士在中央路口機車停等區停等紅燈,均遭衝撞倒地,致周男左側第9至11肋骨骨折、脾臟一度撕裂傷、蜘蛛網膜下出血,另有4名騎士受傷。

徐男不僅未停車察看傷者,反而加速逃離現場。直到開到竹北市麻園八街,因高速行駛致失控沖入路旁田地,始遭逮捕。

法官審酌徐男被告明知施用毒品對人意識能力具有不良影響,施用毒品後駕車對一般往來公眾及駕駛人自身皆具有高度危險性,仍於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程度後,又無照駕車行駛於公眾往來道路上,足見其心存僥倖,置往來用路者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於不顧。

且徐男為逃避員警攔查,竟以闖紅燈、逆向行駛及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全然罔顧用路人及行車車輛安全,嚴重妨害道路交通秩序;且因而駕車肇事導致5人受傷後逃逸,所為自當嚴懲。

又因未能與被害人和解,最後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尿液所含毒品達行政院公告品項及濃度值以上情形,處有期徒刑3月,又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有期徒刑5月,又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6月,合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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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