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 8 月

屏东县前竹田乡长傅民雄涉贪 一审重判20年

屏东县前竹田乡长傅民雄。(资料照)

屏东县前竹田乡长傅民雄。(资料照)

〔记者叶永骞/屏东报导〕屏东县前竹田乡长傅民雄任内办理「竹田国小工程委托设计监造及工程」、「竹田圆通寺工程委托设计监造及工程」及「竹田纳骨堂统包工程」等案,期约协助厂商得标后收受贿赂,屏东地院今重判傅民雄20年,褫夺公权8年。

检方调查,傅民雄为图个人不法利益,与担任白手套的现任乡代会秘书曾文星谋议,利用竹田乡公所于104年起办理多项工程的机会,期约协助厂商得标后收受贿赂,由前麟洛乡长李新煌负责的公司在征得傅民雄首肯后,办理「圆通寺公园周边环境整备委托设计监造及工程」、「竹田乡立纳骨堂统包工程」等工程之机会,在厂商得标后收受贿赂,傅民雄涉嫌收取贿赂计43万余元,曾文星收取2案贿赂计18万余元,监察院还弹劾傅、曾二人。

屏东地方法院今天(31日)依贪污罪判决傅民雄有期徒刑20年,罚金200万元,褫夺公权8年;曾文星有期徒刑2年6月,罚金35万元,褫夺公权3年;李新煌有期徒刑1年2个月,褫夺公权2年,林秀章等人、冯文赐等6人则判1年10月到5个月不等徒刑。

傅民雄对于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认为自己根本没收钱,哪来有罪,判他有罪是政治事件,将会提起上诉捍卫自己的清白。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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