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日前抨擊檢察官「羅織罪名」,雄檢反擊不容恣意詆毀。(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被檢調指控涉貪1473萬元助理費,6月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林岱樺30日參加民進廉政會時,公開嗆雄檢「起訴是他(檢調)的天職,羅織罪名是他的天職」,雄檢今發聲明回應,指檢察官偵辦任何案件,不分被告身分地位,公正中立依法執行職務,維護國家法治,絕無虛構捏造,不容恣意詆毀。
雄檢指出,檢察官偵辦任何案件,不分被告身分地位,均本於完整證據調查結果,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針對林岱樺涉貪案件已詳細調查並認定事證明確,且曾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執行三波搜索行動,均經法院審核同意。
林案6名共同被告的羈押聲請,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也認定被告等人有刪除手機對話等各項湮滅證據等行為明確,被告等人涉犯貪污等犯罪嫌疑重大,裁定準予羈押禁見。
雄檢強調,本案調查期間,起訴援引相關事證均經檢察官反覆查證,嚴謹認定事實並適用法律,詳細記載於起訴書證據清單中。本署檢察官本於客觀性義務,公正中立依法執行職務,維護國家法治,絕無虛構捏造,不容恣意詆毀。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