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以網路為媒介的新型「醫鬧」,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和就醫環境。
令人唏噓!
昨天(8月5日),河南省周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一則《情況通報》,57歲的周口市第六人民醫院女醫生邵某某墜樓身亡,有關部門已成立調查組。
說實話,筆者看到這則通報的時候,一頭霧水。直到看到新聞媒體報道:8月4日,邵某某的丈夫張先生(化名)表示,妻子跳樓的原因是此前持續遭遇患者網暴。而且,邵醫生的遺體已經在老家下葬。「三個賬號連續7個多月的網暴,讓她陷入極度無助、求告無門的感覺。」張先生說。
邵醫生被網暴:
現代版「農夫與蛇」?
據公開資料,邵醫生是河南周口市第六人民醫院婦產科主任,在婦產科領域專耕20餘年,曾被評選為省級優秀婦產科醫生,2020年「周口最美醫生」,2023年周口市婦幼健康母嬰安全先進個人,接生超3萬名新生兒,擅長高危妊娠搶救,其醫術在行業更是有口皆碑。
根據張先生給津雲新聞記者的說法,妻子遭遇的網暴源於三起醫療糾紛。
第一起中,一名產婦因羊水栓塞需切除子宮保命,家屬簽署同意書後,產婦順利誕下一名女嬰。「事後,家屬稱其為娶媳婦花費50多萬,如今生下女孩,產婦子宮又被切除,覺得家裡絕後了,便要求醫院和醫生賠償100萬。」張先生表示,產婦及家屬住院期間就開始在抖音上發布作品,出院後前往鄭州市金水區,將產婦曾就診過的鄭州一家醫院及周口六院一同告上法庭。「一個多星期前剛在合肥做完司法鑒定,結果還沒出來,但專家在現場做了初步結論,說此事與婦產科無關。可家屬並不罷休,持續在抖音上發布作品。」
第二起醫療糾紛,是一名產婦生三胎且胎兒較大,邵醫生多次與產婦及家屬溝通,勸其進行剖腹產,並告知順產可能存在子宮破裂的風險。但夫妻二人均執意順產並簽署風險同意書,稱後果自負。最終,產婦子宮破裂,胎兒進入腹腔後窒息死亡,產婦經手術搶救保住了性命。「家屬跑到醫院裡面鬧,但醫生已經明確告知了風險,他們也簽了同意書,醫院讓他們走法律程序,他們就轉而跑到抖音上發視頻。」張先生說。
第三起醫療糾紛發生在兩年前。產婦生產一切順利,但孩子出生兩天後,突然因缺氧導致皮膚青紫,醫院發現後及時將其送往新生兒ICU(重症監護室)搶救,最終治癒出院。「兩年後,這個孩子被確診為腦癱。家屬未做任何醫療鑒定,就認定是醫生失誤。醫院拿出了標準完備的手術記錄,家屬卻不認同,認為是醫院篡改了記錄。」
值得一提的是,起初前兩個醫療糾紛中的患者家屬發布的視頻關注度不高,後來這三起糾紛的患者家屬在抖音開始互相關注並推薦作品,由此引來大批網路水軍對邵醫生進行攻擊。
疑為患者發帖內容,目前該賬號已清空作品
8月1日,邵醫生在抖音上發布了一條告別視頻,又與孫子孫女進行了視頻通話,給丈夫留下一封遺書後便跳了樓。「遺書里詳細寫了這三起醫療糾紛的具體情況,最後讓我一定要替她正名。我覺得她是太絕望了,沒人能幫她。」張先生說。
逼死邵醫生的,
不僅僅網暴她的患者及家屬
據張先生介紹,「她的賬號一開始就是我家親戚朋友發的視頻,後來被更多的人關注到了。她真的是一個很優秀的醫生,我也是一名醫生,因工作原因,我倆一直兩地分居,聚少離多。有時我回周口也不回家,就跟著她在醫院病房裡。我每次都讓她休息休息,她說不行,婦產科隨時有突發情況,她離不開」。
此前,邵醫生在自己賬號發視頻,為自己接生到的一對龍鳳胎而開心
張先生進一步透露,「7月30日,邵醫生曾前往周口市太昊路派出所報警,但警方未予立案。當時邵醫生還和警察鬧得不愉快,回家後我在電話里勸慰了她」。
張先生回憶,7月31日,周口六院的工作人員與邵醫生一同,再次前往太昊路派出所報警,當天他也請假前往派出所陪同。「第二次立了案,但警察並未明確如何解決,也沒有第一時間聯繫網暴者下架視頻。我還跟警察說,不要不當回事,因為網暴想不開自殺的案例有很多。」
沒想到第二天,邵醫生就選擇了輕生。事發後,派出所到現場拿走了邵醫生的手機,將她的告別視頻和網暴者賬號內的全部視頻下架。
邵醫生去世的消息傳出後,很多本地網友自發哀悼和懷念,不少寶媽都說,自己的孩子就是邵醫生接生的,多虧了她才能順利生產。邵醫生還在自己主頁公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凌晨都會接患者的電話。
目前,當地衛健委和相關部門已成立調查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處理。但需要明確的是,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網路醫鬧也是醫鬧,網路暴力也是暴力。
不難看出,邵醫生生前遭遇的三起醫療糾紛的共同點就是科學讓位於情緒,專業屈服於暴力,真相湮沒於喧囂。患者家屬繞過法律程序,通過在網路上對醫生個人進行攻擊,以此來宣洩情緒,索取賠償,本質上就是極端「醫鬧」的線上變種。最讓人扼腕的是,邵醫生在七個多月的網暴里,感受到的是孤立無援的絕望。
事實上,一系列法律法規已明確對網路醫鬧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上海市君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垚翔告訴《新民周刊》,根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而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人民法院可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至於在這一事件中,邵醫生所在的醫院是否擔負一定責任?王垚翔認為,一方面,從法律層面上來說,醫院本身也是受害方,對醫生的死亡不需要承擔責任;另一方面,如果在輿情爆發後,醫院沒有第一時間採取措施,如給自媒體發函,提供證據自證清白,同時要求刪除視頻,還是有一定過錯的,此外,是否需要及時對醫生進行心理干涉,也是醫院應當考慮的。
而三個患者家庭網暴邵醫生的平台,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在王垚翔看來,平台在用戶協議中都會規定「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以下違法違規內容:編造、散布謠言、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但在實踐中,如何來評判是否是「虛假信息」,對平台而言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對視頻內容採取措施,可能存在滯後性。如果平台在事件未明了前,在背後推波助瀾,或者在醫院已經發函告知真相,並提供相應依據後不採取措施,那麼平台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希望邵醫生的不幸遭遇能引發全社會高度關注,嚴厲打擊以網路為媒介的新型「醫鬧」,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和就醫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