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市議會前議長曾麗燕,被控詐領助理費等上千萬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判決結果備受矚目。(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國民黨籍高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曾麗燕被控詐領助理費等上千萬案,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徒刑12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判決結果備受矚目。
據了解,2010年初至2015年4月間,被告曹雪禎擔任曾麗燕助理,負責服務處等文書工作,離開後由曾麗燕胞妹曾麗鴻接手,協助請領公費助理補助款等費用。
曾麗燕指示曹女等2人,涉嫌利用「虛報人頭」、「低薪高報」等方式,自2010年起至2021年3月止,10年間共詐領1330萬元助理等費用,被高雄地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3罪,並處執行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至於被告曾麗鴻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曹女則處不得易科刑2年2月,另易科刑處3月,曾麗燕等3人均不服上訴。
今年6月23日,高雄高分院召開審理庭,被告曾麗燕等3人均否認犯行,合議庭並辯論終結。高雄高分院上午9點30分宣判,判決結果深受政壇人士關注。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