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 9 月

以嬰兒床佔地停車 竹市警:清運後最高再罰2400元

新竹市東區博愛街東園國小圍牆外,有人以嬰兒床佔地停車,遭民眾爆料。(圖擷取自臉書)

新竹市東區博愛街東園國小圍牆外,有人以嬰兒床佔地停車,遭民眾爆料。(圖擷取自臉書)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民眾爆料,新竹市東區博愛街東園國小圍牆外,有人長期擺放個人雜物,甚至還有廢棄的嬰兒床,直接將巷弄當成自家地盤,佔地為王以便停車,新竹市警方表示此行為已明顯違規,呼籲民眾勿佔用道路,除將立即清運外,依法還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有民眾臉書發文指竹市東區博愛街76巷內,也就是東園國小圍牆外,常有人拿物品占路,當作自己家停車格,質疑對方是路霸,希望警方能處理,公共空間本來就是看到的人都可以停,為什麼有人可以持續霸佔?

不少民眾紛紛在底下留言「新竹的學校周邊都是佔地為王的停車場」、「哇嬰兒床,標新立異」、「我20年前印象中 …. 以前這裡就是這樣了」、「支持畫設車格,公有地使用者付費很合理,不是你停了幾十年位置就是專屬的,新竹就是一堆路霸想要享有福利卻又不願意付出相對應的成本」、「香山區也一堆,還會理直氣壯叫別人不準停,因為是他們的位置。」

市警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均屬違規;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1款妨礙交通之物及第8款廣告牌,若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將視同廢棄物依相關法令清除。

警察局表示,員警發現違規情形時,將先行勸導行為人立即清除;若未改善或行為人不在場,則啟動清道專案,除針對違規行為舉發外,並協請市府工務處辦理拆除,及環境保護局執行清運,以維護道路暢通與用路安全。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