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刚分手前女友结新欢,男子在FB辱骂2人、称要公开性爱影片,被苗栗地院判处罚金。(资料照)
〔记者蔡政珉/苗栗报导〕苗栗县张姓男子因不满甫分手的前女友蔡姓女子结交男友阿新(化名),竟在其FB脸书帐号贴文辱骂蔡女、阿新,甚至于贴文指出,他于因缘际会下拍到蔡女和阿新性爱影片,不只一段、要公开等,蔡女、阿新得知吓一跳,报警处理。张男被起诉后,近期苗栗地院法官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张男罚金2万5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
张男去年8月间得知刚分手的蔡女与阿新交往,在其FB脸书帐号多次PO文,以「破麻X」、「猪脑袋」等辱骂蔡女,也用「垃圾X」辱骂阿新;他持续PO文,称因缘际会拍摄到蔡女、阿新的性爱影片,并说「我要开始收费了」、「高清的脸部一清二楚」、「已经变成无码频道」等语。
蔡女、阿新得知张男贴文心生畏惧报警,警方逮捕张男,张男坦承犯行,苗栗地院法官审理后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张男罚金,可易服劳役。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