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樂集團首腦歐俞彤。(圖擷取自Instagram)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史上最大假出金詐團「美樂公司」一案,總計發動5波行動,今年4月第1波起訴80人後,今日第2波起訴核心幹部成員林郁妘、劉峻源共18人(在押11人),並求處重刑,這波起訴共清查出221名被害人,詐欺金額7.7億餘元;若含第1波起訴,兩波起訴假出金金額高達8.9億元、被告97人(其中有1人第1波起訴,第2波也被起訴)、被害人共5301人,詐欺金額逾164億元。
這起案件是由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檢察官蔡佳蒨、林小刊指揮新北市刑大偵破;北檢指出,該詐團由電信詐欺機房(電信流)成員,透過網路系統商(網路流)非法話務系統,架設超過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應用程式,招攬被害人投資。
等被害人遭誆騙交付投資款項後,假出金詐團進而指派「出金手」透過郵局臨櫃匯款或其他方式,將被害人的「出金」匯入其等指定帳戶,佯裝被害人實有獲利投資假象,以此假出金方式誘騙投資,致被害人繼續投入大量資金。
檢方調查,檢方第1波起訴時,查得假出金金額8.5億元、被害人5080人,詐欺金額157億,並起訴歐俞彤等80人,除對歐俞彤求刑25年外,另有60人各求刑10年至22年;第2波起訴再查出假出金金額4693萬、被害人221人、詐欺金額7.7億元,第2波起訴共18人,其中林郁妘、劉峻源求刑各15年以上,各出金集團指揮幹部王翊維等7人求刑各20年以上,出金手庄明翰、洪震原求刑各18年以上。
北檢並指出,第2波起訴共扣得現金總計264萬餘元、泰達幣(USDT)96580顆(摺合約289萬餘元)等物,為被告等人實行詐欺取財、洗錢行為所得,聲請法院依詐危條例規定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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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