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8 8 月

台中里长勾结厂商贪污5.6万认罪 一审获轻判2年、缓刑4年

台中南屯区春安里长阎新懃贪污案今天一审宣判,阎女获判缓刑4年,江姓女厂商则判缓刑2年。(记者陈建志摄)

台中南屯区春安里长阎新懃贪污案今天一审宣判,阎女获判缓刑4年,江姓女厂商则判缓刑2年。(记者陈建志摄)

〔记者陈建志/台中报导〕台中南屯区春安里长阎新懃2022年间向台中市环保局申请使用文山垃圾焚化爐回馈补偿金,原计划买150个按摩枕做为父亲节礼品,致赠150名弱势里民,却涉嫌与江姓厂商共谋,只买60个,却开150个的假发票,从中贪污5万6790元,阎、江2人审理时都认罪,阎并缴回犯罪所得,台中地院今天一审宣判,判阎女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江女则判有期徒刑10月,缓刑2年,可上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指出,南屯区春安里长阎新懃(女,62岁)2022年间透过南屯区公所,向台中市政府环保局,提出南屯区文山垃圾焚化爐回馈补偿金使用计划书,她宣称要买单价665元的按摩枕,作为父亲节活动禮品,致赠辖内独居老人、中低收入户等弱势里民约150人,但她却与厂商江姓实际负责人共谋,由江女向上游供货业者,仅订购60个按摩枕交货,再开立不实交易數量150个的统一发票,交由阎新懃向南屯区公所申请核销,贪污5万6790元。

台中地检署今年3月25日搜索阎新懃住处及里办公室等处,同步至南屯区公所与涉案厂商调阅资料,侦讯后认定阎新懃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疑重大,声请羁押禁见获准,起诉后已交保。

台中地院审理时,阎新懃当庭认罪,并称拿到的5万6790元已缴回,并没有分给江姓业者,只答应以后会继续向她采购。辩护人表示,阎女已认罪且缴回犯罪所得,未来也不能再当里长,将会捐20万当公益捐,希望能减刑判缓刑。

江姓厂商审理时也当庭认罪,辩护人并称江女没有前科、坦承犯行,且非公务员身分,希望能给予自新缓刑的机会。

台中地院今天一审宣判,阎新懃获判有期徒刑2年,褫夺权2年,缓刑4年,江女则判有期徒刑10月月,褫夺公权1年,缓刑2年,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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