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8 8 月

宏恩医院龙安分院女病患疑遭性侵、护佐打人 监院要求中市府检讨

宏恩医院龙安分院去年爆出女病患疑遭性侵害等事件,监察院今日表示已通过监委王幼玲、纪惠容所提调查报告,指出台中市政府未善尽督导之责。(资料照)

宏恩医院龙安分院去年爆出女病患疑遭性侵害等事件,监察院今日表示已通过监委王幼玲、纪惠容所提调查报告,指出台中市政府未善尽督导之责。(资料照)

〔记者林哲远/台北报导〕宏恩医院龙安分院去年爆出女病患疑遭性侵害、林姓护理佐理员殴伤受监护处分人等事件,监察院今日表示已通过监委王幼玲、纪惠容所提调查报告,指出台中市政府未善尽督导之责,而现行精神医疗机构性侵害事件之处理机制、监护处分执行处所资源建置,皆有制度性缺漏,影响身心障碍者及受监护处分人权益,卫福部、法务部亦应检讨改进。

监委王幼玲、纪惠容调查发现,龙安分院于民国111年6月6日得知收容之病患(A女)疑似遭同院男性病患性侵害,却未即时保存相关证据,亦未进行责任通报,仅隔离当事人及联系家属说明,以女方生理状况较佳判断为双方合意行为。直到A女在同年11月18日自行向113保护专线通报,因已事隔近半年,证据不足,检察官最后为不起诉处分。

监委表示,台中市政府于A女通报后虽派员调查及主动告发移送警方侦办,但未追究龙安分院违反责任通报之行政责任,且于111至113年精神医疗业务辅导评鉴之相关项目,仍核给该院优良之考评,显未落实督导之责。

此外,针对林姓护佐殴伤受监护处分人杨男事件,监委调查发现,杨姓男子是由彰化地检署委托龙安分院执行监护处分的受处分人,施暴之林姓护佐虽由龙安分院聘雇从事病房戒护工作,但未经戒护管理之审核及训练,且有伤害前科及易怒性格,其执行职务时,动辄以暴易暴,采取恐吓、拳打脚踢等方式对待杨男。彰化地检署虽有按月视察并与龙安分院建立联系机制,但却未能防范或即时处理暴力事件。

监委表示,对于具反社会人格倾向并有高度暴力行为者,医疗效果有限,回归社区又有再犯的高度危险,杨姓被处分人已经是两度接受监护处分;现行监护处分皆安置在精神医疗机构的方式,并非妥适。又各类处所应如何执行监护处分,法务部、卫福部仍存有歧见,有待行政院尽速协商解决。

监委呼吁,法务部及卫福部应检讨实务运作情形,研议将精神医疗机构及保安处分执行场所纳入「防制酷刑机制」,透过定期、不定期及系统性访视,全面检视各项程序规定及建立预防机制,避免病患及受监护处分人遭受不人道、侮辱之处遇或惩罚。而「禁止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处罚公约」迄未完成国内法化,行政院亦应加速推动立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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