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獨家》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死因 竹院:確認車禍意外 肇事駕駛判2年4月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去年12月初不幸在國道1號湖口路段喪命的金融及虛幣犯罪調查師陳梅慧,涉嫌肇事釀禍的男子徐安德,因同時也造成至少3人受到輕重傷,所以被新竹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後,新竹地院日前審結,從重依過失致死罪,論處徐男有期徒刑2年4月。

至於陳梅慧的死,院方透過專業單位檢測徐男所駕駛的車子的機械等相關性能、肇禍時徐男的車速和個人身體狀況、並比對陳梅慧實際的致命原因是胸腹部鈍力損傷,認定陳梅慧的死因確實是單純車禍所致。

判決書指出,男子徐安德去年12月4日凌晨約2點駕駛租賃車從台中載客要去桃園機場,不幸殞命的陳梅慧則因跟其謝姓男友捲入泄密案接受台中檢方訊問後於4日凌晨被請回,也在2點多搭乘UBER北上,2車一起走上了國道1號這條陳梅慧的不歸路。

判決書指出,事發前,國道1號北上76.9公里處先發生了車禍事故,導致車流一路往南回堵到79.85公里,所以陳梅慧的UBER司機便停等在北上77.7公里內側車道彎道上。

不料徐男雖在北上82公里、78.9公里都有看到跑馬燈警示前方有車禍,中間、外側車道也都回堵了,可預見內側車道也應有回堵,卻疏忽沒減速,仍以時速約106到108公里的速度疾駛。

由於彎道視線有遮擋,因此當徐男駛入77.7公里處彎道後驚覺陳梅慧所乘的車子就停等在前方,來不及煞車後撞上,並造成前車多輛推撞成一團,現場多人受傷,其中陳梅慧傷勢最重,送醫後不治。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發表回復

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