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廣東錄像廳殺人案三兇手死刑:父女遇害,妻子遭強姦

1994年5月6日晚,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某村錄像廳,4名年輕男子來詢問是否可以夜裡包場,女老闆何某本不想答應,但想到丈夫也在,包場有50元收入便接下了生意。誰知,次日零時許,4名男子突然發難,沖向何某夫婦將其捆綁,致何某丈夫張某死亡,何某屏住呼吸,佯裝死亡。4人搶劫後,用膠帶封住夫婦倆4歲女兒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隨後,陳某1、胡某1先後將何某姦淫,逃之夭夭。

廣東錄像廳殺人案三兇手死刑:父女遇害,妻子遭強姦

▲案發現場 圖據黃埔檢察

8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最高人民法院19日公布該案刑事裁定書,核准對被告人陳某1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陳某2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胡某1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裁定書顯示,同案被告人胡某2已判刑。

30餘年前

4名男子搶劫殺害錄像廳老闆父女

裁定書顯示,3名被告人均出生於湖南省隆回縣,被告人陳某1生於1972年7月1日,被告人陳某2生於1974年6月29日,被告人胡某1生於1960年3月29日。經複核確認,1994年5月6日,被告人陳某1提議,與被告人陳某2、胡某1、胡某2(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謀搶劫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某村投影室(俗稱錄像廳),後4人攜帶膠帶、棍棒前往投影室。當日22時許,4人待散場後以包場為名留在投影室內。

1994年5月7日零時許,4人分別持棍棒、磚頭等物對投影室經營者張某(被害人,男,歿年29歲)、何某(被害人,女,時年29歲)夫婦實施毆打,並捆綁2人手腳、用膠帶封嘴,致張某重型顱腦損傷並失血性休剋死亡。何某屏住呼吸,佯裝死亡。陳某1等4人在現場搜掠,劫得投影機、錄像機、錄像帶、現金等物品。其間,張某與何某之女(歿年4歲)驚醒哭鬧,陳某2緊捂其口鼻致不能動彈後交給胡某2,胡某2又用膠帶封住張某女兒口鼻,致其窒息死亡。陳某1、胡某1先後將何某姦淫。直至5時許陳某1等4人才離開現場,所劫財物由陳某1帶回家中。何某傷情構成輕傷二級。

▲案發現場 圖據黃埔檢察

被告人陳某1負案在逃期間,與賀某2、陳某3(均已另案判刑)預謀搶劫被害人古某1(男,歿年50歲)。1998年4月21日10時許,3人到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古某1住處,賀某2在一樓放風,陳某1、陳某3以制衣為由騙取古某1信任進入其二樓家中。陳某1、陳某3對古某1實施毆打,採取捂口鼻、扼頸、電線勒頸等手段,致古某1機械性窒息死亡。陳某1等三人劫得VCD機一台、音響一套、唱碟若干等財物(共計價值3979元)逃離現場。

最高法核准3人死刑

其中1人在逃期間再次搶劫致人死亡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某1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與前判決判處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陳某2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胡某1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陳某1、陳某2、胡某1均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23年6月14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1、陳某2、胡某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陳某1、胡某1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在搶劫共同犯罪中,陳某1、陳某2、胡某1共謀搶劫,作案時均積極實施暴力行為,互相配合,共同致2人死亡、1人輕傷,均系主犯,應按照各自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陳某1搶劫、強姦負案在逃期間另結夥入戶搶劫並致1人死亡,系該起搶劫共同犯罪中罪責最為嚴重的主犯,後又結夥在青海省搶劫致2人死亡並被判處重刑,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對陳某1、胡某1所犯數罪,均應依法並罰。胡某1繫纍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經審判委員會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於2024年11月做出以上裁定。

檢方曾披露抓捕、追訴細節

2019年發現3名兇手蹤跡將其抓獲

此案發生後,曾引發廣泛關注。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曾在2021年發文披露該案抓捕、追訴等細節。

▲檢察官走訪案發現場 據黃埔檢察

文章顯示,案發後,時隔多年,其中1名嫌疑人因犯搶劫罪,在2018年被判處無期徒刑,正在青海省監獄服刑。2019年,公安機關通過摸查,發現3名犯罪嫌疑人均在湖南附近活動,黃埔警方遂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將3人抓獲。

然而,除1人再次犯罪追訴時效未過之外,其他3人都已過追訴時效。根據相關規定,對於超過二十年追訴時效仍有必要追訴的,應呈報至最高檢核准。但報送最高檢核准追訴,意味著在證據方面不容有誤。

黃埔區檢察院做了大量的工作,經審查,黃埔區檢察院認為本案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雖然案發距今(2020年)已過26年,但該案造成的社會影響沒有消失,且被害人及其家屬、被害人的鄉鄰、案發地的群眾均強烈要求司法機關嚴懲3名犯罪嫌疑人,決定報請核准追訴。紮實的證據讓黃埔區檢察院的追訴得到廣州市檢察院、廣東省檢察院支持,並最終獲得最高檢核准。

據檢方披露,當年倖存的女老闆,這些年過得十分艱辛,再嫁丈夫死亡,兒子出車禍死亡……但為了看到兇手被繩之以法,她仍堅強地活著、努力著。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她終於等來了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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