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要抓住關鍵環節,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楊某軍、汪某軍、黃某寶與張華(三反映人親屬)發生口角、廝打行為,導致張華誘發急性冠心病發作而死亡。懇請有關部門重新立案調查,並依法作出處理。」河南省淅川縣盛灣鎮衡營村九組姜金風、張飛、張勇致函上級有關部門反映說。

2019年9月16日,反映人親屬張華在淅川縣盛灣鎮土地嶺村村民楊某海家參加喜宴。席間,張華因岳父危房改造事宜,與一桌同坐的楊某軍、汪某軍發生口角,並多次被汪某軍摔倒在楊某海家門口柴垛上。之後,醉酒、受傷的張華前往土地嶺村委會處,詢問岳父危房改造情況,看到村主任楊某軍酒後在村委會附近的同村楊某華家打麻將,遂前往詢問並將麻將桌麻將呼啦。飲酒的村民黃某寶與張華髮生口角和肢體衝突,爭執至房屋外,黃某寶狠狠的將張華絆倒在地。最終,張華倒地後一小時後,因撕扯、爭吵、飲酒等因素誘發冠心病急性發作且得不到及時治療而死亡。
之後,當地有關部門分別多次對涉案人員作了傳訊,對張華予以屍體解剖並作了死因鑒定。在2019年11月5日,向反映人張飛送達淅公(刑)不立字(2019)10064號《不予立案通知書》,說明張飛控告的張華被過失致人死亡案,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對所有涉案人員也未有作出治安管理處罰等處理。我們對此提出異議。
其一,涉案的楊某軍、汪某軍,黃某寶均與死者張華存在爭吵、撕扯行為,且黃某寶具有明顯傷害行為(這些事實均有證言和當事人陳述,存放在案宗內)。
其二,張華屍體解剖報告及死因分析明確說明:張華系誘發急性冠心病發作而死,排除自殺及自身疾病引起,誘因不排除飲酒、爭吵、撕扯等因素(屍檢報告和死因分析報告,反映人在民事訴訟中通過法院調取後方知情)。
其三,楊某軍、汪某軍,黃某寶三人即便沒有故意傷害張華的故意,但實際上造成了張華死亡的後果。況且黃某寶將張華放倒後,放任張華倒地置之不理,致使其冠心病急性發作,救護車到來時已死亡,屬於放任損害後果的擴大。反映人認為,其行為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楊某軍、汪某軍、黃某寶三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退一步講,即使三人不構成犯罪,其行為也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相關法律規定,應當依法追究其治安責任。懇請重啟本案調查,依法追究楊某軍、汪某軍、黃某寶三人的刑事責任或治安責任,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河南省淅川縣 姜金風 張飛 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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