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當街殺妻、小姨子移審羈押禁見 家暴男出庭大哭:我願意死刑

謝男當街殺死妻子與小姨子,今天庭訊嚎啕大哭說願意死刑。(資料照)

謝男當街殺死妻子與小姨子,今天庭訊嚎啕大哭說願意死刑。(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7月,新北市土城區發生一件家暴男當街砍死妻子、小姨子驚悚命案,新北地檢署19日依刑法殺人、傷害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行兇的46歲謝姓男子,全案今移審,新北地院下午開庭約1小時,謝嚎啕大哭說自己很後悔,併當庭向家屬致歉,說每天都有念經迴向給死者,還對法官表示:「我願意麵對、願意死刑、我欠她們的、我是罪人」,法官訊後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今庭訊時,謝男幾乎整庭都在哭泣、哽咽,但有問必答,坦承傷害、違反保護令、殺人犯行,不過,面對為何提前購買兇器、當時為何出現在死者住處附近、為何攻擊死者等問題時,謝說案發前一天買廚刀、鋁棒只是一個「念頭」,當時並未想傷害死者,案發時在死者住處附近是因下午要去派出所,「這是平常會走的地方」。謝的說法,等同否認預謀殺人及埋伏。

謝說,他與妻子1家4口有多年糾紛、無法正常見到小孩,認為對方一家人都有「出謀畫策」,當時又發現死者姊妹雙載「有說有笑」,腦袋裡就出現一個聲音「沖啊」,一時情緒失控衝撞並動手犯案,犯後只想開車返回南部,並強調途中開下交流道前往派出所「自首」。

庭訊過程中,謝說他十分後悔,因為「小孩是我的命,這件事情不應該是這樣」,還說:「我願意死刑、我願意麵對、我欠她們的、我是罪人,只能用我的命才能夠賠她們」。

辯護人及謝男都對羈押無意見、希望解除禁見;檢方認為,謝已有逃亡、滅證事實,雖看似認罪,但有無精神障礙、是否出於預謀、是否得以復歸社會等,仍有待釐清,加上他與多名證人有聯繫方式,案發前曾傳訊嗆家屬:「我會用一條命換4條命,不會讓你們等太久」,建請羈押禁見。法官則認為,謝涉殺人重罪,有逃亡、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今年5月17日晚間11時許,謝男曾對張姓妻子施暴,被害者因此向新北地院聲請民事保護令獲准,怎料,7月6日下午1時許,謝男前往張女住處打算搬走私人物品時,又與張女口角,這次他在住處外怒摔存錢筒,張女嚇傻報警,警方依違反保護令將謝男送辦,檢方訊後無保請回。

檢警調查,謝男當晚就購買兇器,隔日即7日開車前往妻位於土城住處附近停留,約上午11時許,見妻及小姨子騎機車雙載,竟直接開車衝撞並持廚刀、小鋁棒攻擊2人致死,他犯案後隨即逃離現場並沿途丟棄兇刀、鋁棒,因發現被警方尾隨,奔往彰化分局伸港派出所投案,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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