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4 10 月

因說「沒良心」 農婦被罰10萬 法院終承認違法

大陸山東省臨沂市一名55歲農婦楊寶花,因不滿丈夫涉及傷害糾紛案件的判決內容,今年6月前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與法官理論時情緒激動,當場說出「誰這麼判決,誰就沒有良心」等語句。 隨後,她遭數名法警帶離現場,法院當日便對她做出罰款人民幣10萬元(約合新台幣44萬元)及拘留15日的決定。 此事曝光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與輿論質疑,普遍認為法院對楊寶花的處罰金額過重,且處分依據存在法律爭議。

根據《新浪新聞》、《中國新聞周刊》等媒體報道,9月19日,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布通報指出,針對網傳「對民眾處以10萬元罰款」的指控,已啟動核查。 經查,法院在對楊姓女子作出拘留處罰的同時,又追加罰款決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屬適用法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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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承認在處罰楊寶花過程中出現錯誤,決定撤銷對其罰款處分,並退還人民幣10萬元(約合新台幣44萬元)罰金及利息,向當事人表達誠懇歉意。 此外,法院表示將進一步調查此事,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

據了解,涉案起因於楊寶花的丈夫王永來與同村村民發生衝突,被對方以羊角鎚擊傷。 法院後來判處對方拘役三個月並賠償2萬餘元(約合新台幣8.5萬元)。 楊寶花對判決結果不滿,到法院理論時語氣激烈。 她事後接受採訪時承認當時情緒激動,聲音較大,影響現場秩序,但否認有辱罵或侮辱法官之行為。

法院事後承認適用法律錯誤,撤銷罰款並道歉,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罰金已退還。 (圖/翻攝自微博)

此次事件引發輿論對法院自由裁量權與執法尺度的廣泛討論,也促使當地司法機關迅速做出回應與修正,被認為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問責案例。

臨沂經開區法院舉行揭牌儀式_山東頻道_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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