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龍,江蘇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巨豐賓館的法人。2006 年5月28日張志龍以南京巨豐賓館的名義與南京市江寧區橫溪街道甘泉湖社區(原南京市江寧區橫溪鎮甘村村委會)簽訂了關於高村水庫周邊約300畝四荒土地的租賃協議(後附協議)。
協議約定:1、租賃期50年,自2006年5月至2056年5月:2、租金為80元/畝/年:3、土地用於開發農家樂。
協議簽訂後,張志龍支付了首筆租金10萬元,並修建了1公里的道路。
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張志龍因其他事情不在南京。
2008年8月張志龍回到南京後,準備將租賃的300畝四荒土地重新運營管理時,發現這300畝四荒土地已經被其他人在經營。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拿回本該屬於自己使用的300畝四荒土地使用權。從2008年至今張志龍數次到社區討要說法,均無果。當時社區負責人也並未告知土地經營權已轉至他人。
這些年來張志龍堅持到社區討要說法,直到2014年,張志龍和母親再次到社區維權。當時社區負責人萬般無奈下出示了一份2006年10月20日由社區代表黃某簽字並加蓋社區公章,南京新瑞年投資擔保發展有限公司代表姜某明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南京巨豐賓館簽署的三方轉讓協議。讓張志龍不敢相信的是,在這份三方轉讓協議上竟然有人冒充他的身份在上面簽了字。這時張志龍才明白他們經過暗箱操作,簽訂一份非法的虛假協議,將他承包的300畝四荒土地強行霸佔了,所以這麼多年他們一直忽悠敷衍躲避他。
張志龍經過進一步了解,原來在他外出期間,南京新瑞年投資擔保發展有限公司在非法取得該地塊後,又轉讓給了南京溪泉苗木專業合作社(前負責人為姜某明,後變更為夏某風),後又轉讓至姜某偉的名下。目前誰在使用這300畝四荒地不詳。
2019年張志龍又先後多次到社區,尋求解決爭議,時任社區書記王恆未予理睬。他說:你們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打官司也行!
張志龍要求對三方協議上他的簽名做司法鑒定,但是社區負責人居然說找不到原件了,以此迴避做司法鑒定。
萬般無奈張志龍又向媒體投訴,記者到江寧區橫溪街道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採訪。
關於三方簽訂轉租協議的真假。時任社區書記王恆告訴記者:「他問了姜言明等人他們給他回復,說是當年他們拿著協議到安徽合肥找到張志龍在三方協議上簽名的。」
也就是說當時的社區負責人在本應三方共同見面簽訂的協議,僅憑南京新瑞年投資擔保發展有限公司代表姜某明(乙方)拿著一份冒充我簽字的虛假協議,就完成了對我承包的300畝四荒土地使用權的非法轉讓。
張志龍表示,新官不能不理舊賬,希望現任領導能客觀實事求是地調查清楚,當年冒充我簽名的非法轉讓協議是哪個領導授意的?為了維護我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奔波十幾年了。當地領導不能簡單給我一句話:去打官司。就把我推到門外了。我認為這是推卸責任,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是懶政行為。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奔波數年的張志龍希望南京市江寧區橫溪街道和甘泉湖社區領導能實事求是的調查處理好此事,歸還他對300畝四荒土地使用權。
張志龍也盼望南京市主要領導能安排人調查清楚,當年簽訂的這份三方虛假協議到底誰是幕後黑手?(張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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