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媒體「WOMEN我們」近日發表文章《監室之內:中國在押女子生態》,回顧中國女性囚犯日常且真實的監禁經歷,揭示制度運行中的細節缺失與性別盲區,也為評判現有條文能否真正回應她們的現實困境,提供更具體的參照。
文章中七位曾被羈押的女性,在訪談中回憶了狹小的監室里發生的點點滴滴——在那裡,吵架源於最瑣碎的爭奪:吃什麼、喝什麼、什麼時候洗、誰先用水。時間被嚴格量化——洗澡大概三五分鐘,不能多;洗衣服必須排隊,上廁所也不平等,衛生紙、衛生巾都不夠用,還要忍受全方位攝像頭對身體隱私的男性窺視等,但儘管身處絕境,她們仍以絕食、庭審抗議等方式抗爭,並在壓抑中形成互助網路。
這些真實的敘述揭示了中國現行的法律與監管體系嚴重缺乏性別視角,其修訂未能回應女性在押者的特殊需求,她們的遭遇是對制度「性別盲區」的有力詰問。
以下是文章內容節選,
抓捕,還只是漫長羈押的開始。她們發現,進入看守所、監獄接下來的日子,真正的考驗才開始——在封閉的審訊室里,每一次對話都不僅僅是單純的提問,而是一遍又一遍重複相同的問題,慢慢消磨人的意志,迫使人交出自我、重寫立場。
受訪女性都經歷了幾乎相同的流程:每天,審訊成為固定儀式。問題重複、時間拉長、細節被一再咀嚼。
陳敏回憶說:「他們每天拿一個問題審我,一兩個小時,就圍著一個問題不停地問。」她被問及是否與境外組織有聯繫,是誰組織她去了亮馬橋,「翻牆」註冊Telegram和Instagram等軟體的目的又是什麼。提問者不斷更換,卻始終不說明來自哪個部門。直到一名警察得知她有過精神病史和自殺傾向,態度驟然轉變——語言由溫和變為粗暴,辱罵她「賣國賊」,還拿她的大專學歷羞辱她,質疑她的性取向。她想認真閱讀審訊筆錄再簽字,對方卻將紙甩在她面前,反覆催促她簽字。
王春艷記得,冬天的審訊室窗戶總是敞開的。「警察說我們這些人一進屋就臭,要開窗通風。」她坐在「老虎凳」上,四個多小時一動不動。有一次,一個警察猛踹她膝蓋上方的關節,留下大片淤青。他們還威脅她:「不配合,就送你去『死人床』。」她聽說過——一個剛好套住人的鐵環,身體無法動彈,大小便都只能在裡面解決。警察拿出一張紙,要她寫明到底想要多少賠款。她表示不服:「我家原本有509平方米的宅基地,警方說只有66平方米有房產證,其他都是違建,多一分都不給。」
唐雪蘭被戴上背銬、套上黑頭套送到縣公安局,再一次坐上了曾經無數次坐過的約束椅接受審訊。坐在約束椅上被審訊了近10小時,頸椎、腰椎還有頭疼得無法忍受,「當時真想一頭撞死」。
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律師王宇經歷了另一種節奏的高壓審訊: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從早上八點半到十一點,下午從一點持續到四五點,連續五天五夜不讓她睡覺。稍微一閉眼,審訊人員就會用各種方式把她拍醒——有時拍椅子,有時直接拍她本人,讓她根本無法合眼。
90後趙威與王宇曾被關押在同一個指定監視居所,經歷相似的審訊與酷刑,隨後又一同被轉入天津第一看守所。趙威也清楚,警察的策略是用高強度的心理壓力確保口供「穩定」。因此,他們不斷重複提問,反覆核對她的每一句話,確保每次筆錄都「固定」下來,在案件提交檢察院前不留翻供的可能。她形容這種審訊導致心理上形成的條件反射——就像巴甫洛夫實驗中的狗,鈴聲一響就流口水;在她身上,則是見到警察就本能地感到恐懼,從而動搖翻供的幻想。
每次審訊後,趙威都在「要不要翻供」的念頭間掙扎。她想,未來可能會見到檢察官,並且心中萌生反供的念頭,但酷刑的後遺症像無形的鎖鏈,將她牢牢束縛在高度戒備與焦慮之中。
她清楚,相比於之前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看守所雖然是合法可查的地方,家人知道她在哪裡,但她的生活完全掌握在他人手中:食物、水、關押環境。於是,她在「想反供」與「害怕再次受刑」之間反覆掙扎,長期處於心理拉扯之中。然而事實是,直到她被取保候審,檢察官始終未曾出現。
警察要求她在錄像中認罪。她擔心這些內容被公開播放,但更懼怕酷刑再次發生,還是照做了。她刻意讓自己語無倫次、前後矛盾,試圖讓錄像無效。但沒多久,警方通知她:「領導說錄得不清楚,要重新錄。」
警察決定對她取保候審,還繼續追問:「你打算出獄後做什麼?」她給出一個「安全」的回答:「不見媒體,不找律師,只想回家陪父母,好好恢復身體。」
王麗被關押三個月後,才首次與律師通話,那次會見只是一次簡短的隔空電話交流。她最牽掛的,是自己年幼的兒子。「他們把我小兒子帶走了,我連他被送去哪裡都不知道。」這種對家人的焦慮和不安,是她最難以承受的痛苦。為了獲知家人的消息,她多次請求會見律師,但回應總是:「律師要來,自然會來。」
開庭前她已被羈押了一年半。此時,看守所管理人員聲稱,她家屬聘請的律師已解除代理,退出案件,並表示將為她指派一位律師。但王麗沒有收到任何相關律師文件。她認為這只是形式主義的法律援助,根本無法信任,便直接拒絕了這項安排。她終於被允許律師第二次會見時,已是開庭前夕。「每次見律師,手、腳、腰都被鎖在約束椅上,幾乎不能移動,根本沒有尊嚴。」她補充。
黃芳終於得以會見家人,也是熬到了判決下來。但這次見面隔著厚厚的玻璃,用電話通話,旁邊還有警察監視。作為母親,卻在最關鍵的時候被帶走,不能照顧、不能陪伴,夜裡總在想:』他們現在還好嗎?』她惦念孩子青春期的變化、學業、生活安全,憂慮縈繞不去。會見時間不過四五分鐘,一肚子問題都來不及一一問到,讓她更添失落與無力。
趙威在被抓捕前,已準備好三份委託書,交由不同地區的律師,確保哪怕有人出事,也還有律師可來會見。然而被捕後,警方卻宣稱沒有律師來找她,家屬也沒有為她聘請律師,最終由政府指派律師接手。初次會見中,這位律師僅寒暄幾句,並未涉及案情,十分鐘後便匆匆結束,此後未明確表達過退出代理,也再未出現。
後來她才得知,監室里還有一名經濟犯罪嫌疑人也由同一位律師代理。這位嫌疑人向律師反映監室內生活問題,被律師批評其「不講理」,並稱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是「文明看守所」。這名嫌疑人會見後極為失望,於是申請解除了這位律師的代理關係。
王宇出獄後才從丈夫口中得知,警方曾出示一份「同意指派律師」的文件,上面甚至有她的簽字。但她明明只寫過一份「不需要律師」的聲明。她想請熟識的律師,卻被告知「他們都被抓了」。實際上,有些人根本沒被抓,只是她提到的名字,警方一律稱「已被抓捕」。最終,她無奈放棄聘請律師。那份「指派律師」的授權書上,警方偽造了她的簽名。
還有一次,在她情緒稍稍平復時,辦案人員忽然告訴她:「你兒子因為偷越國境罪被緬甸帶回來。」語氣輕描淡寫,但對她來說,比任何威脅都要沉重。那之後,她開始幻聽,常聽到兒子的聲音在耳邊呼喚「媽媽」,卻什麼都做不了。
在七位受訪女性中,只有黃芳曾順利會見律師,並因此獲得關鍵保護。
對女性而言,冬天尤為難熬:水溫低至刺骨,長時間冷水洗浴,造成不少人月經紊亂,甚至停經。洗頭更是難題,無法徹底清潔頭皮導致濕疹頻發,嚴重者頭皮潰爛。雖然監所並不強制剪髮,但在反覆發作的頭皮病與衛生困境面前,許多女性不得不「自願配合」。
趙威回憶,「洗臉、洗屁股,洗腳,我們都稱之為洗三節,是每日的清潔流程,但供水量都受嚴格限制。」真正意義上的「洗澡」,只有每周末能多給一點時間——五分鐘。如果是工作日,全身洗完只能用三分鐘。洗澡用的熱水有限,前面的人稍微多用一點,後面就沒水了。一個監室只有一個蹲坑,平時上廁所和洗澡都在這上面,所以排隊如廁和洗澡之間時常衝突。
2018年7月,河南維權人士賈靈敏寄出一封信,成為少數公開發聲者之一。
2010年6月,因家中遭遇非法暴力拆遷,她開始投身於拆遷現場的維權行動,穿梭於鄭州各個拆遷工地,向群眾普及相關法規,因此被媒體稱為「拆遷普法者」。2014年5月7日,賈靈敏在協助被拆遷人報警時被鄭州警方抓捕,次日刑拘,5月29日被正式逮捕,罪名為「尋釁滋事」,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先後關押在鄭州、鞏義和新鄉及女子監獄。
重獲自由後,賈靈敏把在看守所的親身感受寫成建議書,寄給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安部和司法部。信中,她點出女性在押者最迫切的訴求之一,是能有一處正常使用的熱水洗浴設備。
受訪者普遍反映,日常管理她們的是女性管教,負責維護秩序和監舍事務;但監控室卻多由男性工作人員值守。她們經常能從攝像頭裡聽見「呲啦呲啦」的電子聲,夾雜著男警的談話,令人難以忽視這些男性正注視著監控畫面。而這些畫面,往往涵蓋了她們日常生活中最私密的片段——洗漱、如廁,甚至脫衣接受檢查,全都暴露在鏡頭之下。
這種隱私的剝奪,從入所那一刻就開始了。剛被帶進看守所時,她們被要求脫光衣服接受檢查。進入監管生活後,面前是一整面巨大的監視牆,實時顯示著監室內每一個人的一舉一動——從如廁到洗澡,無一遺漏。這種無處不在的監視與控制,讓許多女性在押人員產生了強烈的羞辱感。
在看守所生活了一段時間後,唐雪蘭意識到,羞恥感不會自動消失,它只會慢慢麻木。
她記得最開始在公安局,廁所是透明的玻璃房,四面都是攝像頭。她戴著手銬進去,站在裡面,不知道該先脫褲子,還是先背過身去。幾次試圖用身體遮擋,都失敗了。鏡頭太多,沒有死角。那種「透明」的感覺,讓她直到今天也難以忘記。
到了看守所,情況並沒有好轉。每個角落都裝有攝像頭,牆上是一整面監控屏,顯示著所有監室的畫面:如廁、洗澡、走動、吃飯,全都被放大成一格格實時畫面。冬天一個月才洗一次澡,每次不到五分鐘。洗澡間沒有帘子,也沒有任何遮擋。除了攝像頭,巡邏幹警有時會從監室外的高處俯視進來。「我們沒辦法,看也得洗。」她說,「身上都髒得黏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