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0 7 月

村支書被指違規宴請喝酒致一包村幹部死亡

「我們村的支書徐某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宴請喝酒,致包村幹部李某死亡。事發後,為了逃避責任找人頂包,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近日,江蘇省沭陽縣胡集鎮大徐村的村民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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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5日中午,胡集鎮大徐村支書徐某在錢集鎮老汽車站附近一個手擀麵飯店,和社會閑雜人員一起大吃大喝,造成包村幹部李某下午5點左右死亡。一共11人參加吃飯,喝6瓶多白酒。事發後,徐某賠償死者家屬4萬元。
當時,正值秸稈禁燒工作期間,徐某沒有在村裡監督值班,嚴重違反八項規定大吃大喝,致一人死亡,造成不良影響,應該受到黨紀處罰。但是到目前為止,徐某並沒有受到處理,還在台上干支書。村民們要求有關部門儘快做出處理,撤銷其支書職務。而且,這次換屆也不適合再參選支書職務。
本來就是徐某自己宴請酒席,出事後為了逃避責任,安排一個低收入戶替他頂包,說是參加吃喝的「周某中」買單。一個低收入戶能宴請到鄉村幹部嗎?他不過是「替罪羊」而已。
村幹部是鄉村振興戰略的直接推動者、組織者和實踐者,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者和實施者。鄉村振興戰略能否得到深入實施,新時代「三農」工作各項目標任務能否順利實現,關鍵就在於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整體水平高不高,就在於農村黨員幹部隊伍的素質、作風、精神狀態等是不是適應新形勢、符合新要求。那麼,像徐某這樣的村幹部,怎能帶領村民發家致富奔小康?

轉自:http://www.peoplescck.com/zhzx/20201203/16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