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9 10 月

王暖暖離婚為何這麼難

9月26日上午,電影《消失的她》原型、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當事人王暖暖離婚案在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因丈夫俞某在泰國服刑,其通過視頻參加庭審,庭審結束後,該案將擇期宣判,具體日期待定。

王暖暖的離婚之路為何異常艱難?9月27日,記者採訪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鞏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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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泰國未加入《海牙送達公約》,本案依據中泰《關於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仲裁合作的協定》(1994年簽署),通過中央機關渠道送達。」鞏晶晶表示,需嚴格遵循「國內層報→外交轉遞→泰方執行」的三級模式,即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包括起訴狀、開庭通知等)逐級上報至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法轉交司法部。司法部通過外交部將文書送達請求轉交至泰國駐華使館,再由泰國使館轉遞至泰國外交部,最終送達至泰國司法部司法事務辦公室(簡稱「OJ」,全稱「Office of Justice」)。泰國OJ將文書轉遞至俞某冬服刑的曼谷監獄,由監獄官員當面送達並出具《送達回證》。

而本案中,2023年9月王暖暖正式起訴後,南京法院於2023年10月啟動送達程序,2024年1月即完成最高法至司法部的層報。「由於泰國監獄以『隱私保護』為由無法直接對接,且泰方法律未明確服刑人員送達規範,送達過程耗時近22個月。同時俞某冬曾以『未收到中文版文書』為由要求重新送達,導致流程一度中斷。最終通過最高法國際合作局多次協調,泰方於2025年7月確認有效送達。」鞏晶晶介紹,再加上,送達證明也需經過流轉。「《送達回證》由泰國監獄填寫後,沿原路徑(司法部→外交部→最高法→南京法院)返回,作為送達完成的法律憑證。」

王暖暖離婚為何這麼難?律師解讀來了

而如果泰國為海牙公約締約國,文書送達流程相對簡單,即南京法院→最高法→中國司法部→泰國司法部→法院執達員當面遞交或留置送達等方式。此外,締約國也可通過領事途徑,將文書送交另一締約國的指定機關。

關於本案協調難點,鞏晶晶認為,其一,泰國法院案件積壓嚴重,送達請求在泰國OJ平均滯留3-6個月。中方通過外交照會、司法代表團訪問等方式施壓,最終推動泰方優先處理本案。其二,家屬干擾,俞某冬家屬前期自稱拒絕聘請律師,導致送達只能走複雜的外交途徑;開庭前四天又突然委託律師進行抗訴。

「但作為國內首例與境外服刑人員的離婚案件,王暖暖案通過近三年的跨國協作,成功突破了境外服刑人員送達的制度瓶頸,確立了『層報+外交協調+監獄協作』的標準化流程。」鞏晶晶認為,此案推動與泰國乃至其他國家逐步建立專門的跨境服刑人員文書送達綠色通道,幾乎具有里程碑式的示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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