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1 10 月

男子勇救落水女子 後續卻令他心寒 網友吵翻了

浙江杭州拱墅區的運河14日晚一名女子落水,路過的高先生迅速踢掉腳上的拖鞋,縱身躍入河中救人;三湘都市報報道,救人的高先生事後發視頻上網,沒想到對方卻以「侵犯肖像權」為由要求將視頻下架。

據報道,高先生回憶,當時河水冰涼,且河底布滿碎石,每踩一步都硌得生疼。他奮力游向女子,黑暗中只能憑藉模糊的輪廓和本能的反應,一把抓住對方,用盡全力將其往岸邊拖拽。

高先生稱,當天晚上他獨自忍著疼痛前往醫院,清理腳上傷口,並打了破傷風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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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次救人,就想把視頻發到網上記錄一下,也想讓網友們誇誇。」高先生表示,當時救人經過被路過的網友拍了下來,次日(15日)他將獲取的一段視頻傳到自己的社交帳號上。

然而高先生等來的不是期望的讚許,而是一盆「冷水」。視頻發出後不久,被救女子聯繫上他,要求刪除視頻。高先生尚在猶豫之際,平台的下架通知便緊隨而至——對方以「侵犯肖像權」為由舉報。 

在高先生看來,視頻中全程無法清晰看到被救女子的面部,「對方不留半點情面,真的太寒心了。」同時,高先生也表示:以後碰上這種事,該出手還是得出手。

事件一出,不少網友為高先生鳴不平,甚至給被救者粘貼「恩將仇報」的標籤。新京報評論文章指出,細究此事,並非簡單的「忘恩負義」,而是善行義舉與隱私保護碰撞下的新考題:既要肯定救人者的見義勇為,也該正視被救者的權利訴求。

被救女子投訴救人男子發視頻。(取材自新京報)

文章稱,對被救者而言,落水本是意外,她或許不願自己狼狽的瞬間被公開傳播,更擔心視頻擴散後影響正常生活。這種對隱私保護的訴求,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不能因對方是「恩人」就被無視。

更值得深思的是,這起事件暴露出一些人對「善意邊界」的認知盲區:不少人認為「做了好事就有權隨意處理相關信息」,卻忽略被救助者的人格尊嚴。

文章指出,真正需要做的,是從事件中明確「善意與隱私」的邊界:一方面,對見義勇為者而言,施行善舉時要注意尊重他人隱私;另一方面,公眾也應理性看待被救助者的權利訴求,別動輒扣上「恩將仇報」的帽子,避免道德綁架。

善意與隱私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可以共生的。唯有既守護見義勇為的溫度,也守住隱私保護的底線,才能讓善舉不被爭議裹挾,讓每個人的權利都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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