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5 10 月

他說 「反正他一樣被人騙,不如我來騙」

「叔叔,今天就是交版權資金最後一天了,我在銀行門口等你消息,這次再拖延下去我就無能為力。「

」我真心實意幫你促成這筆幾個億的大生意,現在再不給管理費,有任何問題我沒辦法處理了。「

他說 「反正他一樣被人騙,不如我來騙」

在一聲聲緊逼的催促中,張先生陸續向電話那頭的「中間人」沈某某轉賬500餘萬元,作為域名交易的「管理費」和「手續費」。然而,這筆錢最終石沉大海。近日,經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沈某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

張先生已年逾古稀,常年對古玩感興趣。因前些年聽人說註冊互聯網域名再出售可以賺大錢,張先生便聯繫上曾在某互聯網公司工作的沈某某,希望合作「干一番事業」。想到沈某某懂技術又有人脈,張先生覺得找他幫忙註冊古玩方面的域名肯定錯不了。「萬事俱備」的張先生幾年間通過沈某某註冊域名多達幾百個。

域名網站建成後,不斷有「客戶」聯繫張先生,表達高價購買的意願,但總會對網站提出新要求。張先生只得一再委託沈某某修改,並支付各類「證書費」「公關費」「解凍費」等。從2017年開始,前後有三十餘個「客戶」聯繫過張先生想要購買其註冊的網站,但始終沒有一個「客戶」同意與張先生當面簽訂合同或者支付定金。

長達7年的時間裡,張先生為促成交易陸續支出522萬餘元,卻毫無進賬。直到2024年9月,他與兒子一同向公安機關報案,這場騙局才被徹底揭穿。

到案後,沈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反正他一樣被人騙,還不如我來騙他。」沈某某交代,所謂的「客戶」實際是其請來的「托」,搶注的證書是其在網上購買的假證、假章,有時還給張先生髮送許多域名買賣火熱的信息,故意製造緊張氣氛,以便順利取財。

2025年1月10日,閔行公安分局將本案移送至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2017年1月至2024年7月之間,沈某某利用張先生缺乏對網站、域名的充分了解和知識儲備,慫恿張先生註冊上百個網站,並以辦理相關證書、支付打點費用為由騙取錢款,共計人民幣522萬餘元,沈某某構成詐騙罪。

更令人震驚的是,沈某某曾在2019年10月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此次作案正處於緩刑考驗期內,屬於再犯。閔行區檢察院審查認為,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撤銷緩刑,數罪併罰。經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沈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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