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6 10 月

高三男生被鄰居撞成重傷一年後不治身亡案將開庭

10月24日,極目新聞記者從被撞高三學生張俊豪的母親處獲悉,已經接到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開庭傳票,案件將於11月3日上午在響水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高三男生被鄰居撞成重傷一年後不治身亡案將開庭

法院的開庭傳票

據此前報道,2024年5月29日下午1時許,鹽城市響水縣正在讀高三的男生張俊豪,騎電動車從家到學校途中,被36歲的鄰居男子王某桂駕駛轎車從身後撞倒在地。不幸的是,經過一年多的搶救,張俊豪於今年7月29日不幸去世,司機王某桂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

張俊豪之前住的房間

在張俊豪家屬提供的受案回執上,極目新聞記者看到,響水縣公安局表示,該局已於2024年5月30日受理了王某桂涉嫌故意傷害一案。

張俊豪身前的書桌

「我兒子還這麼年輕,就這樣沒了……」10月24日,張俊豪的母親張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鄰居王某桂涉嫌駕車故意撞他兒子,現在收到開庭通知,家人都希望王某桂得到法律的嚴懲。

張女士的社交賬號發布了一段視頻:她坐在兒子張俊豪的房間里,抱著一個布藝玩偶哭得撕心裂肺。她寫道:「作為母親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被憤怒填滿,都痛苦不堪,都整夜整夜地睡不著覺……」

車禍的事發現場

在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給張女士的開庭傳票上,極目新聞記者看到,案由寫的是「故意殺人」。

北京存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胡勝利律師是被害人張俊豪家屬的代理律師。他說,鄉村鄰里關係本應和睦融洽,但本案中雙方家庭因瑣事引發矛盾,最終導致被告人採取惡劣手段實施報復性犯罪,釀成張俊豪遇害的悲劇。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其主觀惡性明顯,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胡勝利律師呼籲,鄰里之間應秉持互諒互讓的原則,理性處理矛盾糾紛,共同維護和諧的鄰里關係,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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