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30 10 月

川普如何實現「第三任期」?美媒總結四種可能路徑

川普如何實現「第三任期」?美媒總結四種可能路徑

編譯自《Newsweek》:

川普如何在2028年實現「第三任期」:四種可能路徑

川普多次暗示有意尋求第三任期。

但他本周在「空軍一號」上對記者表示,憲法對此「非常明確」:「如果你仔細讀,它寫得很清楚,我不能再參選了。這很遺憾,但我們有很多優秀的人。」

此前,他也否認了外界流傳的一種做法——2028年以副總統身份參選,再通過繼任方式重返白宮。他說:「我可以那樣做,但我不會,因為那太投機取巧,人民不會喜歡。」

背景:憲法限制

美國憲法第22條修正案(1951年)規定:「任何人不得被選為總統超過兩次。」

第12條修正案則補充:「任何不具備總統任職資格的人,也不得擔任副總統。」

然而,前總統顧問史蒂夫·班農多次聲稱,川普有辦法在2028年後繼續執政,並暗示「有多種方案」可突破限制,但未提供細節。

四種被討論的可能途徑

修改憲法

若要修憲允許第三任期,必須獲得國會兩院三分之二多數,以及全國四分之三州議會通過。

憲法學者詹姆斯·桑普爾指出,這幾乎不可能:「在國會連避免政府關門的簡單多數都難以達成,更別說為一位爭議總統修改憲法。」

以副總統身份繼任

有觀點認為,川普可以搭檔如副總統 JD·萬斯 出征,當選後由萬斯辭職,使其繼任總統。

桑普爾批評稱:「美國人不會接受這種騙局。」

而專家指出,第12條修正案明確禁止不具總統資格者擔任副總統,因此該方案在法律上行不通。

通過國會繼任順序

理論上,眾議院議長在總統繼任順序中排名第二(僅次於副總統)。

憲法並未要求議長必須是國會議員,因此若川普成為議長,在總統、副總統職位同時空缺時,他可暫代總統。

但根據《總統繼任法》,代理總統也必須符合憲法資格,因此 第22條修正案依然會阻止他再次就任總統

司法重新解釋第22條修正案

部分保守派主張,第22條僅禁止「被選為」第三任總統,而未明文禁止「擔任」第三任期。

但該漏洞從未在法庭上被驗證。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 里克·哈森 表示:「沒有任何合法途徑能讓川普第三次執政,除非最高法院完全放棄憲法原則。」

各界反應

東北大學教授 科斯塔斯·帕納哥普洛斯
指出,川普經常自相矛盾:「如果他真想謀求第三任期,他會找到理由為自己辯護。」

他補充說,儘管條文上存在模糊空間,但綜合第22與第12修正案,意圖很清楚:總統任期應限於兩屆

哈森教授則稱,這類討論「更多是為了維持川普的政治熱度」,並認為修憲幾乎不可能。

川普的回應

當被問到2028年誰可能參選時,川普說:「我們有很多優秀的人——JD(萬斯)、國務卿馬可·魯比奧都是偉大的人。如果他們聯手,將勢不可擋。」

班農則在接受《經濟學人》採訪時堅稱:「他會獲得第三任期。我們有計劃,只是時機未到。」

展望

截至目前,川普尚未宣布參加2028年總統選舉,他最近的表態表明,暫無第三任期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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