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澎湃新聞從權威渠道獲悉,雲南西雙版納6歲女童在戲水池不幸溺亡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涉事的兩家酒店因未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等,已被景洪市應急管理局分別處以50萬元和3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涉事「兒童水寨」戲水池。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今年7月18日17時55分,入住西雙版納康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錦公司)經營的景洪雨林公園戴斯溫德姆酒店(大佛寺店)的住客張芳(化名),帶著女兒悅悅前往酒店內由西雙版納玖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玖衡公司)經營的「玖沐.曼泉
spa」戶外兒童水寨戲水池玩耍。?
18時20分至18時33分期間,意外突然發生:悅悅的左腿被戲水池內的排水孔卡住,無法自主掙脫,導致水體淹沒口鼻。事發時,孩子母親與多人合力也未能將其救出。孩子失去意識,現場人員進行了施救並撥打120急救電話。西雙版納州人民醫院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急救,並將孩子送至醫院進行搶救,但遺憾的是,20時32分,醫院宣布悅悅經搶救無效死亡。
官方認定,戲水池內排水管口塑料格柵網(排水口防護罩)破損斷裂,致使悅悅的左腿被排水管道卡住,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經測量,回水管直徑27厘米,深95厘米,成人腿能陷至大腿根部。
間接原因則涉及兩家企業的安全管理漏洞。一方面,玖衡公司未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其工作人員在對兒童水寨進行日常巡護過程中,未發現戲水池內排水管口的塑料格柵網有破損斷裂隱患,不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另一方面,康錦公司作為玖衡公司的合作單位,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技術、管理措施,督促玖衡公司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
10月31日,澎湃新聞從相關渠道了解到,事故發生後,經市政府成立的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玖衡公司未建立健全並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未制定「玖沐·曼泉SPA」戶外區應急預案,未保證監控系統正常使用,系該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因此決定給予行政處罰50萬元。
康錦公司作為玖衡公司的合作單位,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技術、管理措施,督促玖衡公司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決定給予3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