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 11 月

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升級」政策今起實施

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公告,從今天(11月1日)起,調整升級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政策有不少亮點,比如將離島免稅商品提高至47大類,同時增加了國內商品種類,對島內居民購物也有了新要求。詳情↓

一、新增寵物用品、可隨身攜帶的樂器2類商品。將「家用空氣凈化器及配件」類調整為「小家電」類,增加掃地機器人、吸塵器等;將「穿戴設備等電子消費產品」類調整為「電子消費產品」類,增加數碼攝影攝像器材及配件、微型無人機;在「平板電腦」類中增加滑鼠、鍵盤等數碼配件。

調整後離島免稅商品共47類,具體品類、購買數量、備註要求見附件,並按此執行。

二、具有離島免稅品經銷資格的經營主體,採購國內商品絲巾(附件序號8,下同)、服裝服飾(序號12)、鞋帽(序號13)、咖啡(序號23)、陶瓷製品(序號30)、茶(序號40),進入離島免稅店按離島免稅政策銷售,視同出口,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對已銷售的國內商品,上述經營主體可向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具體監管和退稅辦法由海關總署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三、將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年齡由年滿16周歲調整為年滿18周歲

四、允許「離島且離境旅客」享受離島免稅購物政策。離島且離境旅客是指年滿18周歲,已購買從海南離境的機票、船票,持進出境有效證件並實際離境的國內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離島且離境旅客購買離島免稅商品金額計入其每年10萬元人民幣免稅購物額度,不限次數。免稅商品品類及每次購買數量限制等,按照附件執行。

離島且離境旅客在規定的額度和數量範圍內,在離島免稅店內或經批准的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品,免稅店根據旅客離島時間運送貨物,旅客憑購物憑證僅能在機場、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並一次性隨身攜帶離島。

五、一個自然年度內有離島記錄的島內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內可不限次數購買「即購即提」提貨方式下的離島免稅商品。政策實施當年,離島記錄應發生在本公告執行之日起(含當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應當切實承擔防控「套代購」走私風險的主體責任。

島內居民指年滿18周歲,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者社保卡的中國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並持有居留證的境外人士。

六、離島免稅政策其他內容繼續執行《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3號)有關規定。

新政策將有利於擴大離島免稅政策享惠面,增加商品供給,改善消費者購物體驗,提升島內居民獲得感,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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