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 11 月

「女子開車撞死家暴丈夫」,當晚發生了什麼?

2024年5月20日晚,河北26歲女子曹瑩與女性朋友外出就餐,被丈夫劉華懷疑有其他男性參與,遭到暴力毆打和持刀威脅。後來,曹瑩想要駕車逃離,被劉華爬上汽車引擎蓋阻攔。為了甩開對方,曹瑩加速行駛,最終引發交通事故並致其死亡。

今年3月,河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曹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隨後,曹瑩及其家屬提起上訴,認為她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是在被劉華暴力毆打和持刀威脅後作出的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

10月31日,該案二審開庭,當天17時許,庭審結束,法院未當庭宣判。曹瑩父親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女兒多次被劉華家暴,也是一名受害者,「希望法院能公平判決」。

「女子開車撞死家暴丈夫」,當晚發生了什麼?

案發前,曹瑩的生活照。

妻子被家暴後駕車逃離,撞死扒車丈夫

1998年生的曹瑩是河北邢台人。2015年,她經人介紹認識了老家鄰村的劉華,2017年,兩人結婚,並在第二年生下孩子。

曹瑩和劉華雙方的父母均提到,結婚幾年後,兩人經常因為生活瑣事吵架。

劉華父親的證言顯示,曹瑩嫌棄兒子不講衛生、掙錢少,很少讓他去自己房間睡覺,「讓妻子(劉華母親)勸離婚,劉華不想離,兩人時常吵架」。

劉母則稱,劉華懷疑妻子出現了婚外情,「曹瑩自認識好友王某後,經常半夜才回家」。

作為曹瑩的女性好友,王某也向司法機關表示,曹瑩曾提到夫妻經常吵架,丈夫甚至會動手。

2024年5月21日,兩人再次發生爭執,矛盾隨之升級為家暴,最終引發悲劇。

根據檢方的指控,2024年5月20日晚,曹瑩與好友王某吃飯後回家,次日凌晨1時許,喝酒回家的劉華懷疑妻子吃飯時還有其他人參與,兩人因此發生了爭吵。後來,劉華持刀要求曹瑩一同去找王某對質,下樓後又對曹瑩進行威脅、毆打。

上述情況被小區監控設備錄下,也成為案件的證據材料之一。行車記錄儀和道路監控視頻內容還顯示,劉華開車去找王某途中曾多次闖紅燈,其間,曹瑩曾趁機將刀扔出車外,又被劉華撿回。幾分鐘後,曹瑩將頭探出車窗外嘔吐。

凌晨2時47分,劉華駕車與曹瑩到達王某家附近後繼續爭吵。其間,劉華將曹瑩拖拽至汽車尾部毆打,撕壞了她的上衣和褲子,又將她拽上車輛。

3時9分,劉華蹲在車外查看曹瑩的手機,後者進入駕駛室,想要駕車離開現場。劉華見狀爬上機蓋,曹瑩繼續加速行駛並甩動汽車,將其甩至副駕駛車門處。此時的劉華仍然扒住車輛,隨車繼續前行。

10秒鐘後,曹瑩駕車行駛到石家莊市新華區中華大街新苑路交叉口時,與路口東南角的花池發生碰撞,兩人在這場事故中均受傷。

警方勘查時發現,劉華在花池中間的甬道上躺著,頭部、胸腹部等多部位受傷,傷勢嚴重且處於昏迷狀態。曹瑩從車中爬出,衣衫不整,面部有傷痕,受驚後記憶力缺失等。

不幸的是,劉華被送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石家莊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劉華符合較大鈍性外力作用致肝、腎、胰腺等多發破裂死亡。

曹瑩也因為重傷一直在醫院接受治療。她被醫院診斷為:閉合性腹部損傷、胰腺損傷、局限性腹膜炎、腹腔積血、肋骨和骶骨骨折等。

案發一年後,事發地仍可見不少碎片。

一審妻子被判故意殺人,獲刑11年

案發次日,曹瑩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2024年7月,她被刑事拘留,後經檢方批准後被執行逮捕,目前被羈押於石家莊市監管醫院。

2024年10月,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檢方指控的罪名由此前的故意傷害罪變更為故意殺人罪。

與此同時,劉華的父母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將兩人6歲多的兒子列為原告,要求曹瑩賠償125萬餘元。

公訴機關依據多份證據認為,曹瑩在明知劉華趴在汽車前機蓋的情況下,仍然駕車持續加速,並在途中甩動汽車,意圖將劉華甩下車,最終引發重大交通事故並致其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此,曹瑩在一審時辯稱,對起訴書認定的部分事實不認可。

曹瑩向法院表示,案發前兩人的爭吵並不屬實,實際上是劉華在家一直對她進行暴力毆打。

曹瑩供述,劉華持刀要求她一同尋找好友對質過程中,曾多次實施毆打、拖拽,甚至用刀抵住脖子說要殺了她,「特別害怕,感覺生命安全時刻受到威脅,實在無法再忍耐下去,趁劉華沒有注意的時候,拼盡全身力氣從副駕駛換到了主駕駛位置,掛上前進擋趕緊踩加速踏板逃離……」

「我認可開車發生了事故,但我當時只是想開車逃跑,沒有想要傷害劉華。我也是受害者。」曹瑩說。

曹瑩的辯護人也表示,她因長時間遭受劉華的暴力毆打和持刀威脅,趁機駕車逃命。在發現劉華趴車阻攔後,第一時間剎車避免將其撞傷,緊急選擇向他的反方向大角度駛離,沒有殺人的故意。曹瑩駕車發生事故時,並不知道劉華還趴在車上,因此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曹瑩的辯護人還提到,劉華酒後高速駕車、連續闖紅燈、持刀威脅、多次家暴等,對事件的發生存在重大過錯,曹瑩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規定,不應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但曹瑩及其辯護人的意見並未被採納。法院認為,曹瑩明知劉華趴在汽車前機蓋上,仍然駕車高速行駛,並在途中甩動方向盤,意圖將劉華甩下車,最終引發重大交通事故。她在主觀上對劉華的死亡持放任態度,客觀上亦造成了劉華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因此,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對於「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的辯護意見,法院表示,劉華雖在案發前曾對曹瑩進行過嚴重毆打,但毆打併非一直持續,即曹瑩駕車離開時毆打併未進行,劉華是否會進一步對曹瑩實施侵害尚處於未知狀態,不存在現實危險性,因此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值得關注的是,法院稱該案系因婚姻家庭糾紛引發。劉華懷疑曹瑩在具有特殊含義的日子同其他男子共進晚餐,進而發生了毆打、對質、撞車等系列事故,「從曹瑩的手機檢查記錄可知,其確有與婚外異性的曖昧言語內容,對案件的引發負有一定責任」。

最終,法院一審認定,曹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賠償劉華父母及兒子醫療費、喪葬費等5萬餘元。

女方及家屬提起上訴,稱是正當防衛

2025年4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後,曹瑩及其家屬不服判決,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事發至今一年半,曹瑩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照片顯示,案發後,身上掛著引流袋,臉部、胳膊及腿部等多處有明顯傷痕。「胰臟破裂,長期都需要掛袋子。」

曹瑩的父母提到,女兒曾在案發前多次遭到家暴。

曹瑩父親提供的一份2021年8月的病歷顯示,曹瑩左耳聽力突然下降12小時,被診斷為鼓膜穿孔。曹父稱,這是被劉華掌摑所致,事發後他們本想報警,但女婿下跪認錯,女兒也擔心案底會影響孩子,最終原諒了對方。

曹瑩的就診病歷。

案發前半個多月,曹瑩還因家暴而報警。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接處警綜合單證明,經了解,雙方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沒人動手打架,民警調解處理。

中國新聞周刊嘗試聯繫劉華母親,電話未能接通。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並沒有看到過兒子家暴,曹瑩先前的耳膜穿孔,也是「她在抓撓劉華的過程中,劉華用胳膊擋時不小心導致」。

10月31日,該案二審迎來開庭。中國新聞周刊從一名旁聽人員處了解到,二審的焦點主要有三點:一是案件的起因,二是被害人劉華的死因和結果與被告曹瑩的關聯,三是案件的定性問題。

「案件最大的爭議還是定性問題,控辯雙方針鋒相對,爭論非常激烈。」上述旁聽人員透露,曹瑩的辯護人堅稱她是正當防衛,應當被判無罪,但檢方認為不構成正當防衛。

曹瑩的母親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庭審中公訴人仍然堅持一審觀點,並稱案發時劉華沒有持刀指向曹瑩,「造成的威脅不大」,且曹瑩開車逃走時「沒有向丈夫求饒,也沒有報警,說明受到的傷害不大」。這些說法讓她無法理解。

曹瑩母親提到,此次庭審中,女兒被醫院送到法院出庭,身上仍插著胰液管,「她委屈得掉眼淚,幾次說到身體不舒服」。

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庭審從9時一直持續到17時許,法院未當庭宣判。曹瑩父親多次表示,女兒是正當防衛,「希望法院能公平判決」。控辯雙方的焦點主要是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以及事件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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