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翰林園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堂反映稱,其依法建設的價值300萬元的花木基地被新沂市新安街道辦事處強制拆除,至今沒有得到補償。
合作協議明確了補償事宜
張堂稱,2012年2月18日,甲方新沂市新安鎮新北村委會、乙方江蘇金磚實業有限公司、丙方新沂市翰林園藝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乙方和丙方雙方共建花木基地,甲方負責出資把有矛盾或者群眾不願意種莊稼的土地給流轉出來,資金由乙方支付,丙方以花木入股,管理經營權由丙方負責,花木基地乙方佔10%股份,丙方佔90%股份。花木基地如遇國家徵用,補償費按照乙方40%,丙方60%比例分配。土地所有權仍然是甲方集體所有,土地承包人按照國家政策賠償。
協議還約定,不論綠化工程還是花木基地拆遷補償,只要在新北村區域內都必須支付5%給村裡用作公益金,乙方合和丙方各佔一半;甲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收回土地,則按照市場評估賠償乙方和丙方損失。
2019 年下半年,新北村通知稱八一乾渠修路佔地,要求拆除苗木基地。
公證保全的拆除證據
2020 年 3 月 28 日,當地在沒有談妥補償的情況下,組織 30 餘人實施了強制拆除,毀壞各種珍貴樹木、盆景及設施價值近300萬元。報警後,新北村居委會稱是新安街道辦事處要求強拆的,並且已經做好了打官司的準備。
苗木基地統計表
張堂求助 12345 市長熱線,新安街道竟回復稱沒有協議。筆者聯繫到新安鎮,該鎮稱會聯繫張堂進行處理,但是截止發稿時,張堂依舊沒有拿到任何賠償,當地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主動聯繫商談。
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張堂希望通過媒體的關注和呼籲,引起當地職能部門的重視,主動介入處理,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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